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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辽宁鞍山初级会计职称资格证书发放通知

来源: 鞍山市人社局 编辑: 2016/09/18 16:12:41 字体:

关于2016年会计初级资格证书(鞍山考区)发放的通知

2016年会计初级资格证书(鞍山考区)开始发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生需携带填写完整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并粘贴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两张、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两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一张。

二、特别提示

1、原《鞍山考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停止使用,一律使用本通知所附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

2、2001年后取得学历的考生,需提供在验证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及以前取得学历的考生,可提供学籍档案原件(毕业生登记表和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3、单位或主管部门意见栏加盖报名时单位或主管部门公章,工作有变动的,可加盖现单位或主管部门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在此栏填写本人现无工作单位。

4、取得资格名称栏填写本次资格考试名称;

5、代取证书的需提供代取人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在外地的,可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具取证委托书。

6、此表机打手写均可,若有其它不明之处可取证时现场填写。

请考生于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11月21日,到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公共服务大厅7号窗口办理(证书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节假日不办公)。联系电话:0412-5541439。

附件:1、《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2、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一处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八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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