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0 苹果版本:8.6.90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辽宁省关于会计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 辽宁省财政厅 编辑:小懒啊 2019/11/11 15:27:45 字体:

辽宁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会计考试的收费标准,没有报名并且想知道报名收费标准的小伙伴可以进行查看,以下为详情:


关于继续执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会评〔2017〕1号)和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辽价发〔2016〕32号)规定,经研究拟继续执行现行收费标准和省市分成标准。具体如下:

一、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6元,考试科目为二科,即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其中,各市应上缴省级财政每人每科8元(含上缴中央财政每人每科6元)。

二、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6元,考试科目为三科,即经济法、财务管理、中级会计实务。其中,各市应上缴省级财政每人每科15元(含上缴中央财政每人每科6元)。

三、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各市应上缴省级财政每人每科15元(含上缴中央财政每人每科15元)。

四、 上述收费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中央或省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取标准,将重新核定考试收费标准并及时发布。

辽宁省财政厅
2019年1月11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