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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易错题:诉讼时效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8/06/13 17:04:13 字体: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已经开始,做题不可少,可是做题总会有出错的时候,作为备考考生要不怕做错题,做错了要学会总结才最重要。以下习题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栏目,网校老师针对学员每日提交的测试结果挑选出有代表性的错题进行点评。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易错题

王某租赁张某一套住房,租赁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约定2018年6月30日以前支付房租,但王某一直未付房租,张某也未催要,2020年12月1日,该地区发生洪水,危害直至2021年1月31日才消除,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张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 )。

A.2021年7月1日前

B.2021年8月1日前

C.2021年9月1日前

D.2022年8月1日前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本题中2021年1月31日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6个月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即张某应在2021年8月1日前主张权利。

《经典题解》39页。

点评: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确定。此题属于基础的考核点,这里大家在平时学习过程中应多注重总结,考试时这种题目也会出现,要拿到相应的分值哦。

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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