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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加强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管理的通知

闽注会协[2014]89号

颁布时间:2014-12-04 00:00:00.000 发文单位: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中注协《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保持和提升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素质、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将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管理。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员的分类管理

为实现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的差异化与个性化管理,我会对学员进行分类培训,具体方式如下:

(一)对注册会计师实行分层次分类别培训

1.主任会计师

为提高我省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层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培养会计师事务所复合型管理人才,适应未来发展需要,省注协将以高级研修班的形式,从宏观经济分析、事务所发展战略与内部治理、管理行为提升与沟通技巧等方面每年举办主任会计师培训班,各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或执行合伙人必须参加该培训班培训。

2.新批注册会计师

为强化新批注册会计师入职的职业道德教育与诚信教育,省注协每年将举办新批注册会计师培训班,每位新批注册会计师必须参加该培训班培训及诚信宣誓活动。

3.高龄注册会计师

为保证培训质量,提升执业胜任能力,从2014年起,省注协将对65岁(含65岁)以上高龄注册会计师培训进行统一管理。该类注册会计师须参加省注协举办或批准的培训班,培训期间需指定的区域就坐;在考试、考核方面省注协将适当放宽标准。另外,该类学员不得参加三家国家会计学院培训;不适用福建省高级会计师培训学时抵免政策。

4.一般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除各所主任会计师、新批注册会计师、高龄注册会计师)在年度内按规定完成培训任务,且在培训期间无违规行为,诚信档案无违规记录的,可自由选择参加中注协委托三家国家会计学院或省注协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凡参加省注协举办的培训班可享受省注协的餐费补贴;适用福建省高级会计师、福建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学时抵免政策。

(二)重点管理未完成培训任务的注册会计师

当年或培训考核周期内未按时完成培训任务的注册会计师,省注协将对其进行重点管理。该类注册会计师必须参加省注协指定的强制培训班方可完成所缺学时。在培训期间需按工作人员指定的区域就坐;培训考试的成绩必须达到80分方可通过考核;不享受省注协的餐费补贴;不适用福建省高级会计师、福建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学时抵免政策。此外,从次年起两年内不得参加事务所内部培训及省注协组织的网络培训班。

(三)从严监管违反培训纪律的注册会计师

(1)凡由他人代签到、代培训、代考试的,取消该注册会计师当期培训资格,并责令其重新参加省注协指定的培训班;不适用福建省高级会计师、福建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学时抵免政策。此外,从次年起两年内不得参加事务所内部培训及省注协组织的网络培训班。

(2)凡报名后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培训,但未在培训开班前提交请假申请的学员,视为无故不参加培训,将在省注协网站上进行通报批评。

二、考勤和课堂纪律的管理

为严肃课堂纪律,保证培训效果,我会将加大考勤与课堂纪律的管理力度。

1.指定位置

学员上课时必须按省注协指定的座位就坐,特殊情况需经省注协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同意方可变更座位。

2.签到管理

培训期间学员将实行上课签到,下课签退制度。对迟到或早退的学员,省注协将根据实际时间扣减相应学时(详见下文“学时管理”)。未签到的学员视同旷课。

3.证件核查

参加培训的注册会计师必须随身携带注册会计师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接受工作人员的核查。凡培训期间未能提供有效证件的学员,当次培训不计学时。

4.课间抽查

培训期间,工作人员可根据现场实际对学员的到课情况进行抽查。凡点名时学员未在规定座位上,发现一次予以警告提醒;连续两次不计当次学时;连续三次记为此次旷课;情节严重者,可取消当期培训学时,并在省注协网站上进行通报批评。

5.课堂纪律

上课期间必须遵守课堂纪律。离开教室必须进行登记,工作人员将视实际情况分别进行管理:在15分钟内返回的,由工作人员消除记录;离开教室超过15分钟的,需向工作人员提交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并按照有关规定酌情扣减学时。未提交书面申请或擅自离开教室15分钟以上的学员作为早退处理。

三、培训方式多样化

应广大注册会计师的要求,在原有培训方式的基础上,我会将增加短期班、讲座等更加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以便注册会计师能够更好地选择合适的培训班学习。

四、其他形式的培训

1.参加三家国家会计学院培训

我省凡计划参加三家国家会计学院培训的注册会计师,所在事务所必须在培训班开班前30个工作日向我会上报培训计划,并在培训班开班前5个工作日,将《注册会计师参加国家会计学院培训备案汇总表》报送我会培训部备案。同时我会将商请三家国家会计学院,适时启用福建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继续教育电子化管理系统,并将考勤情况抄送三家国家会计学院以供参考。

2.参加网络培训

注册会计师参加省注协指定的网络培训班进行培训的,由省注协统一组织集中考试。为严肃网络培训班考场的纪律,今年起将加强对考试的管理。考试期间,学员必须独立完成,不得交头接耳与抄袭。如有违反,除取消当期考试资格外,还将在省注协网站上予以通报批评,同时责令其重新参加我会指定的培训班。

3.参加事务所内部培训

(1)本省事务所内部培训

我省具有内部培训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在每年5月底前将当年培训计划上报省注协(培训计划中需注明是否有分所注册会计师参加培训),并于每期培训班开班前20个工作日向省注协提交内部培训相关材料。培训期间省注协将全程监督,以确保培训质量。凡未经省注协批准擅自参加内部培训的(含分所注册会计师参加总所培训),省注协不予确认培训学时。

(2)分所参加省外总所内部培训

具有内部培训资格的外省事务所在我省设立的分所,其注册会计师拟参加总所组织的内部培训的,应提前30个工作日向省注协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培训计划、总所具有内部培训资格的有关文件等,经批准后方可参加。在完成总所培训后,应及时将有关证明材料报送省注协,经省注协考核、评估,方可确认分所注册会计师在总所培训的学时。凡未经省注协批准擅自参加总所内部培训的,省注协不予确认培训学时。

五、学时管理

1.学时扣减与补学时的管理

(1)学员在培训期间因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参加培训,可向工作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请假。请假半天扣减4学时;请假一天扣减8学时,以此类推;请假超过两天不计当期培训学时。

(2)学员凡超过上课时间还未签到视为迟到,上课结束后仍未签到视为旷课。迟到者以实际签到时间(如忘记签到视同迟到或旷课)扣减相应学时。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扣减1学时;迟到、早退半小时到一小时以内扣减2学时;迟到、早退一小时以上扣减4学时。旷课半天扣减8学时,旷课半天以上不计当期培训学时。

(3)每期培训班中,因迟到、早退、旷课等行为累计扣减10学时以上的学员,不计当期培训学时。情节严重者,在省注协网站上予以通报批评。

(4)每期培训班中凡因请假、旷课等被扣减学时的学员,可在其他期培训班开班前向省注协提出书面申请(仅限省注协举办的培训班),按照省注协的规定补学时:①因请假而扣学时的学员,按实际请假天数补学时。②因迟到、早退、旷课等违反规定而扣学时的学员,按违规所扣学时的双倍数补学时。补学时数以4学时为一单位,不足4学时的部分以4学时补足。

2.学时抵免管理

为了减轻注册会计师的负担,避免多重培训,今年起凡参加福建省财政厅组织的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仅限面授班)或参加福建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可抵免当年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同等学时(最多不超过40学时)。以上两种培训在一个培训考核周期内只可抵免一次,即一个培训考核周期内,最多只能抵免40学时。高龄注册会计师、未完成培训任务的注册会计师及由他人代签到、代培训、代考试的注册会计师不适用该培训学时抵免政策。

六、对培训人员实行餐费补贴

为减轻注册会计师培训的负担,更好地服务会员,我会在继续执行对注册会计师免收培训费及教材费的同时,将实行学员餐费补贴。

七、推行福建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继续教育电子化管理系统

为加强我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管理,确保培训效果,促进培训考勤工作的规范高效管理,我会开发了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并适时启用。该系统从学员管理、考勤管理、师资库、信息识别与汇总、会员服务中心等方面对继续教育进行规范,并以指纹考勤方式实现对学员考勤的科学管理。

八、加强我省行业师资队伍建设

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是行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为更好开展人才培养工作,我会将加大行业师资队伍建设的力度,通过建立行业师资人才库,把我省行业资深会员、具有内部培训资格事务所的师资团队及有关院校和单位的优秀师资纳入师资队伍。师资人员将进行定期集中培训,以提高其理论水平与授课水平,为注册会计师的继续教育提供优秀师资。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4年12月4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大白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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