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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王璟初予以解聘的通知

沪财采〔2023〕12号

颁布时间:2023-06-20 00:0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信访举报线索,经本局查明,本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王璟初私下收集多名评审专家信息及聘书复印件且不当使用,其本人及推荐的部分评审专家专业与评审项目类型不符;其在接受本局询问和约谈时,前后表述不一致,未如实向监管部门反映情况,对案件调查造成阻碍。其行为有违政府采购诚实信用原则和评审专家的职业道德,对本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造成不良影响。现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6〕198号)第六条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第七项,以及《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财发〔2018〕2号,该文已按沪财发〔2023〕3号延长有效期)第十二条之规定,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王璟初予以解聘。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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