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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政府采购的特殊规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8/04/23 14:29:17 字体:

做任何一件事,只要不断进取,努力奋斗,就会获得成功。2018年高级会计师备考进行时,今天的拼搏,一定会收获颇多。正保会计网校整理了2018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政府采购的特殊规定 ,高会考生们可以多多学习,祝大家学习愉快!

2018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政府采购的特殊规定

【知识点】政府采购的特殊规定 

(一)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优先购买自主创新产品,按照《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中的货物和服务编制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购买自主创新产品确需超出采购预算的,可按规定程序申请调整预算。

(二)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逐步淘汰低能效产品。

(三)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应当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不得采购危害环境及人体健康的产品。

(四)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时,应当优先购买向我方转让技术、提供培训服务及其他补偿贸易措施的产品。

【提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合同履行中,采购人确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产品,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且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的,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不需要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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