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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关于报送2016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 济宁会计信息网 编辑: 2016/12/14 16:32:59 字体:

内容摘要:山东济宁关于报送2016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16年12月2日至12月23日。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袋及评审表等有关材料,可到市财政局会计科领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电话:0537-2967959,地址:济宁市高新区火炬路23号,市人才大厦901房间。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0537-2606005,地址:济宁市吴泰闸东路75号6009房间。

济宁市财政局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济财会〔2016〕15号

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报送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现将省财政厅《关于报送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的通知(鲁财会﹝2016﹞4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报送要求

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申报采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网络版)报送电子材料,同时报送纸质材料。参评人员应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准备参评材料,仔细填写相关表格。

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厅文件要求,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做好材料审核报送工作。县市区属单位人员申报材料和信息,需经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集中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经审核通过后转市财政局会计科。市属单位人员申报材料和信息,需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经审核通过后转市财政局会计科。材料应由各单位统一上报,不受理申报人个人报送的材料。

报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申报人员评审材料时,需提供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出具的具有相应空缺专业技术岗位证明。

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申报人员应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原件和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申报材料时申报人单位应出具“公示结果报告”,公示结果报告内容应包含公示起止时间,公示地点,公示内容,公示期间有无异议,有异议的应写清调查结论及处理意见。

二、报送时间

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16年12月2日至12月23日

三、其他事项

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袋及评审表等有关材料,可到市财政局会计科领取。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电话:0537-2967959,地址:济宁市高新区火炬路23号,市人才大厦901房间。

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0537-2606005,地址:济宁市吴泰闸东路75号6009房间。

附件: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报送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通知》

济宁市财政局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2 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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