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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鹤壁市部分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 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燕子 2025/10/09 15:08:17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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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鹤壁市工程系列等部分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省和我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度鹤壁市工程系列等部分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系列及专业

中级职称:工程系列中级职称、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职称、农业系列中级职称、新型职业农民中级职称。

中小学教师中级、副高级职称申报时间另行通知。其他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时间和要求按照省厅统一规定执行。

二、申报评审范围和申报时间

(一)申报评审范围

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当年年底前达到退休年龄且未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事业单位为聘任在专技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和公务员转任事业单位的人员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申报审核时间安排

由省里评委会评审的各职称系列中高级职称,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申报、审核。本通知所涉及的评委会除中小学教师中级、副高级职称之外,统一在2025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之间申报,各相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10月23日。各单位要及时为申报人员创建账号,督促申报人员及时申报,超过时间节点后将不能申报。

三、申报评审政策

(一)事业单位在职称评审计划内申报

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除经济系列和审计系列实行评聘分离政策外,其它系列均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推荐评审职称。各单位要按照已备案并网上公示的年度评审计划,推荐职称申报评审人选,严禁超计划申报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所有系列具体申报评审条件可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职称评审”专栏查询下载。

(三)“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中小学教师                 

继续向农村学校教师倾斜,在农村学校累计从教25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在农村学校累计从教20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中小学一级教师。在农村连续从教满30年且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农村教师,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通过职称“绿色通道”考核认定中小学一级教师。上述人员须按照已公示名单申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须查实没有问题后方可申报。

四、关于委托评审

省内非我市所属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交省内外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有委托资质部门出具的委托代评函,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可参加我市中高级职称评审。我市不具有相应级别职称评审权的系列和专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委托代评函,委托省内市外经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

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委托评审中、高级职称的,由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经同级职改部门备案后,委托经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

未经委托评审的,评审结果无效。

五、申报审核流程

2025年我市所有级别的评审、考核认定、答辩考核类职称(包括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

(一)单位账号创建与审核。单位账号实行“谁创建谁管理”原则。依据单位性质,国有企事业单位按单位隶属关系分级创建,非公组织机构按属地原则创建。由单位联系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主管部门创建单位账号。

用人单位账号创建后,需登录账号按要求完善有关信息并上传审核材料。负责创建账号的管理部门审核相关资料,相关信息符合创建条件的,审核通过;如不符合,一次性告知不通过原因。

(二)个人账号创建。用人单位账号通过审核后,单位管理员登录管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账号。

(三)个人账号登录与申报。申报人账号创建后,申报人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询问用人单位,忘记密码可向用人单位申请重置密码,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提交评审材料后注意查看审核情况,如有退回,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须及时补充完整,在相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各级审核部门不能修改申报人填报的任何信息,审核通过及截止后不能再次退回修改,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一经提交无法更改。申报材料严禁涉密。待各级审核结束后,自行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并按要求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四)资格审核流程

各系列各级别职称申报评审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把好资格审查关。用人单位和职称评委会承办部门要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各县(区)人社部门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保证网上材料应与纸质材料相符,防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

申报评审职称,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报送相应评委会;申报材料不完整、不清晰、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事项和材料,退回时实行“一次性告知”,避免多次审核。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在材料上传完成后,不再接受补充。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

六、申报审核问题

(一)关于市外分公司人员申报问题

鹤壁市内注册的公司在市外开设分公司的,分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可参与鹤壁市各级别职称评审,申报人须上传总公司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二)关于特殊评审类型人员申报问题

特殊评审类型人员须填写《特殊评审类型人员申报评审备案表》(见附件3)。年限破格申报人员,在“评审类型”选择“评审(年限破格)”;学历破格申报人员,在“评审类型”选择“评审(学历破格)”;企业无职称人员申报中级职称,非公企业无职称人员、公务员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军转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B/C类人才、企业家直通车等非逐级申报高级职称,在“评审类型”选择“评审(一步到位破格)”;转评职称同时伴有学历破格情况的,在“评审类型”选择“转评(学历破格)”。参加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评审及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在“评审类型”选择“考核认定”。

(三)关于“绿色通道”等审核工作

以下情况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初审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

1.符合《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施细则 》(豫人社规〔2022〕3号)规定申报的(填报附件3);     

2.符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20〕20号)规定的获得中央宣传部“时代楷模”等称号、中原名师、省特级教师、省级(含)以上优秀教师、河南省教育系统师德标兵、河南最美教师、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的中小学教师通过“绿色通道”不占结构比例申报高级教师的(填报附件3);

3.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申报高级职称的,B/C类人才、企业家直通车及其他年限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的(填报附件3);

4.援疆、援外人员申请业务免试的;

5.国家部委、中央企业或外省委托评审的。

其他破格申报或者基层倾斜政策、“绿色通道”考核认定等情况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初审,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并抽查。

卫生系列“绿色通道”、业务免试等审核问题按照卫生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执行。卫生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纸质审核完成后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上传审核备案扫描件《特殊评审类型人员申报评审备案表》或《河南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备案表》,完成网上申报。

七、评审工作要求

(一)严肃纪律,加强监督管理

申报人、申报单位及评委会承办部门要依据《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规〔2022〕6号),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职称评审工作,自觉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要签订保密承诺书。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强化职称评审事中事后监督,加强对评委会重点环节的监督指导,确保评审客观公正。

(二)简化手续,完善诚信体系

认真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坚持无纸化评审,简化申报手续,减少申报材料。全面推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申报人不通过工作单位申报而是跨地区、跨单位申报职称,全面实现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备案年度职称评审计划申报职称或者超评审计划申报职称,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程序要求推荐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有不实或者隐瞒,以及其他违反职称政策规定等情形,均属违反诚信承诺制。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三)严格时间要求,完善备案程序

2025年度全市各系列、各级别职称评审工作需在12月底前完成年度评审任务。各级评委会承办单位应根据工作实际拟定具体年度评审工作安排,做好评审材料的受理、审核、整理汇总及会前准备等各项工作,保证评审会按计划如期进行,不得跨年度评审。

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含自主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在公布时间内接收并审核完申报材料后,于拟召开评审会议前至少5个工作日,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备评审工作方案。在评审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送评审结果信息和评审会议纪要(包括会议时间、评委会专家组成情况、会议议程、表决结果统计、评委会讨论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内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职称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同步分别上网公示评审结果。

(四)加强宣传指导,强化服务意识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评委会承办部门要积极做好职称政策、职称信息系统的指导、宣传和培训工作,申报评审期间保持电话畅通,认真受理、耐心解答专业技术人员的咨询,主动为职称申报人员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要提高政治站位,提高风险预判能力,妥善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对群众的来访来电,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积极回应。对转交和收到的有线索可查的问题,要及时认真核查,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要求,逐级认真调查核实,提出明确意见,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八、其他有关要求

(一)2025年度各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如有变化,请申报人员密切关注河南省职称网公布的各专业最新评审条件,按照最新政策规定申报相关材料。

(二)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照省、市现行政策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职称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联系。

(三)各评委会承办部门要主动做好评审结果、不通过原因等向申报人和有关单位的反馈工作,并做好政策解释,不得出现推诿搪塞现象。

附件:1.  2025年度鹤壁市职称申报工作时间安排表.docx

2. 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docx

3. 特殊评审类型人员申报评审备案表.docx

                                                                                                                                                   2025年9月29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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