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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问答平台一周热点—税(2017.11.30)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7/11/30 15:20:49  字体:

小编和会计实务栏目的财税老师们为大家整理了这一周财税问答平台的热点问答,发现这一周“税”是热点最多的啦,那么这一周都有哪些与税相关的问题呢?和小编一起学习学习吧!

问答平台一周热点问题—税(2017.11.30)

1.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问题

问:2016年12月份进项税额认证完毕的多余部分可以在2017年抵扣销项税额吗?

提问者昵称:123456***

回答者:王老师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因此,2016年未抵扣部分可以在2017及以后年度抵扣销项税。

2.电子发票税率税额问题

问:电子发票税率为“*”正常么,属于免税发票么?

提问者昵称:519972***

回答者:王老师

答:税率为“*”是由于国家税务局特许运营商电子发票不做价税分离,不是免税业务,不影响收票方正常使用。

3.职工薪酬相关问题

问:员工与集团签约,但派下属单位工作,工资可以税前扣除吗?

提问者昵称:m3708_1***

回答者:王老师

答:鉴于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存在的特殊关系,员工在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经常调配,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子公司如能够提供母公司出具的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等做出的调配决定及员工名册等充分适当的证据,子公司发放给与其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员工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可以税前扣除。

4.劳务派遣公司的全额征税和差额征税

问:劳务派遣公司全额征税和差额征税的计税依据及税率、征收率?

提问者昵称:BAIXU***

回答者:李老师

答: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按照6%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5.软件企业所得税额的减半相关

问:公司2016年认定为软件企业,2015年首次盈利,那么,哪几年享受所得税额的全免,哪几年享受所得税额的减半?

提问者昵称:15890***

回答者:李老师

:《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三条规定,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第九条规定,软件、集成电路企业应从企业的获利年度起计算定期减免税优惠期。如获利年度不符合优惠条件的,应自首次符合软件、集成电路企业条件的年度起,在其优惠期的剩余年限内享受相应的减免税优惠。

根据以上政策,2016年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2017年至2019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6.在建工程进项税额分期抵扣

问:什么情形下,在建工程所需货物或服务的进项税额需要分期进行抵扣?

提问者昵称:18794835***

回答者:李老师

答: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分两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上述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购进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这里的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建筑物,包括住宅、商业营业用房、办公楼等可供居住、工作或者进行其他活动的建造物;构筑物,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建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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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平台一周热点问题—税(2017.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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