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0 苹果版本:8.6.90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情形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7/12/08 16:29:57  字体:

营改增政策中关于建筑服务的规定很多,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情形。

一、必须适用简易计税的情形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的范围,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B《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中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范围执行。

二、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情形

(一)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二)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三)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四)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通过以上的归纳,相信这个知识点你一定已经掌握了, 网校最近推出了最新会计准则解读及账务实操专题 ,想要全面了解这部分的内容,加入我们吧。

相关推荐:

会计实务免费视频: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费用扣除应注意的问题

会计实务免费视频:日常核算中的预算跟踪与执行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大毛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