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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项目可以不缴个税 看看其他国家怎么规定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 2015/04/20 10:45:54  字体:

一个国家在设计个人所得税制时,除了先确定对税收管辖权和征税所得范围,明确个人的应税总所得额外,还要确定可以从总所得中扣除哪些项目,以得出所谓的应税净所得,最后使用应税税率乘以应税净所得,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所谓应税净所得是指应税总所得中实际被课税的部分。

哪些项目可以不缴个税  看看其他国家怎么规定

(一)个人免税扣除

个人免税扣除,其作用是补偿劳动者的基本消耗,这是实现劳动者简单再生产的必要费用扣除。个人免税扣除一般适用于所有纳税人,以往,不管是富人还是一般收入者,都有一个按照人头规定的固定扣除额,有些国家对一定年龄以上的老人、残疾人和外国人还有附加扣除的规定或者是优惠的规定。但目前一些国家的政策已有所改变,并不是富人和穷人都可以享受个人免税扣除,而是当个人应税总所得超过一定水平时,便开始逐步减少,直至取消其个人免税扣除。例如,美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2014年单身个人的标准扣除额为6200美元,已婚夫妇(失去配偶的个人)联合申报标准扣除额是12400美元;从2014年开始,个人扣除额在个人应税总所得超过一定数额后,每超过一个2500美元,减少2%的扣除额,所得超过一定数额后,则完全取消扣除额。以夫妻联合申报为例,从应税总所得超过305050美元起,每超过2500美元,个人扣除额减少2%,应税总所得超过427550美元的,个人扣除额全部取消。英国也是如此。

(二)成本费用扣除

一般来说,税法并不对所得生产成本的扣除是否符合需要做出判断,而只是规定哪些实际发生的成本可以扣除,但区分哪些成本可以扣除,哪些成本不可以扣除是经常遇到的问题,也是很难明确处理的。成本、费用扣除,除通常的经营所得和资本利得有所谓的成本费用外,还存在一些补偿个人为了取得所得而花费的成本或者代价。例如,交通费用、培训费用、医疗费用、养老等保险费用、贷款利息等,都可以视为取得所得而花费的成本或者代价。多数国家规定这些费用可以扣除,但是对某些开支有限定数额或者比例的规定,即最多只能扣除一定数额或者一定比例的费用,超过的部分不允许扣除。更多的是采取比例限制和限额扣除同时适用的政策,以减少成本费用扣除的滥用。也有一些国家将新能源扣除也放进了个人所得税政策里面。例如,法国规定,如果个人在200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之间,在主要住所安装了长期节能设备,则可以根据设备的类型,获得成本10%、11%、15%、17%、26%或者32%的扣除,最高限额是8000欧元(夫妻增加一倍)。每增加1个小孩和其他赡养人,这一限额增加400欧元。

(三)家庭生计扣除

家庭生计扣除,其作用是补偿家庭生活开支,这是实现劳动力再生产的必要扣除费用。家庭生计扣除依据纳税人家庭结构、婚姻状况、子女人数和其他被赡养人口等情况设计。大多数国家都有固定的配偶扣除和子女扣除。因为个人的基本扣除适用于单个纳税人,但纳税人通常不是独自生活的,而只是某个家庭中的一员。受抚养人扣除经常采用的办法是从纳税人净所得中减去规定的数额,这种扣除称为“生计扣除”。此种扣除往往对配偶与子女规定不同的标准,有时,对子女还要按照他们的年龄规定不同的标准,以使横向公平更加精确。例如,2014年,美国规定19岁以下的受赡养的小孩和21岁以下的全职学生可以扣除3950美元。加拿大规定,7岁以下每个儿童可以获得7000加元的扣除,其他小孩每个可以获得4000加元的扣除。

(四)个人特许扣除

由于现实生活是非常复杂的,某些家庭会不可避免地遇到一些需要支出的特殊情况,这些支出往往会形成家庭的一种经济负担,因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法中,都有这种个人特殊扣除规定。以美国为例,美国的个人特许扣除项目有:(1)利息支出,不超过100万美元的用于个人基本住房或者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息加上10万美元的家庭财产贷款的利息可以扣除。(2)纳税人的医疗费支出,包括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美国规定医疗费用超过总所得的10%、65岁以上个人医疗费用超过总所得的7.5%,或者医疗保险不能赔偿的部分超过总所得的10%,都可以从总所得中扣除。(3)慈善及政治捐款。(4)某些已纳税收,州和地方的所得税、财产税可以扣除,但联邦所得税不能扣除。对于以上几种扣除项目,有的还有最高扣除限额的限制或不超过总所得的一定百分比。

个人特许扣除一般是纳税人创造总所得时所形成的负担支出,而不是在创造某一类特殊所得时形成的,因此,只能在综合所得税下实施。在世界各国现行的分类所得税制中,一般都没有规定个人特许扣除项目。摘自:《世界税制现状与趋势(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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