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0 苹果版本:8.6.90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其他资本公积增加是否缴纳印花税

来源: 每日税讯 编辑: 2015/06/18 16:14:23  字体:

问: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资本公积增加是否需缴纳印花税?

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第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第二条规定,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投资性房地产年底公允价值评估增值部分进了“资本公积”科目是新准则的产物,上述通知规定的背景是财政部发布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新两则已经替代了旧两则,目前税务总局尚未就此问题进行明确。我们认为,在没有文件对此明确之前,企业仍要按上述通知规定,即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计征印花,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导致资本公积增加的部分需要缴纳印花税。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泥巴姐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