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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份已开具带税率的发票,跨月不能作废,还可以享受免税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fengjunyan 2020/09/10 10:33:59  字体:

问题:1月份已开具带税率的发票,跨月不能作废,还可以享受免税吗?

正保会计网校

回答:

可以。但是需注意发票的处理:冲红后,重新开具税率处显示“免税”的发票。

【政策依据】

三、纳税人按照8号公告和9号公告有关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或者作废原发票,再按 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并开具普通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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