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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来聊聊员工生病时,公司给的慰问金是否要交个税这个让人纠结的问题。好多会计小伙伴和员工都迷糊,别担心,看完这篇就清楚啦!
先看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指出,福利费是指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救济金是政府民政部门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生活补助费是因特定事件或原因给纳税人或其家庭正常生活造成困难,任职单位从提留的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具体到员工生病慰问金:
如果符合上述规定,是从福利费或工会经费支出,且是因员工生病造成生活困难给予的临时补助,那这笔慰问金就可以免征个税。比如员工患重病,治疗费用高,影响家庭生活,公司从福利费中给的慰问金,通常是免税的。
但这几种情况要交税哦:
从超出国家规定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的补贴、补助。
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给单位职工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不是针对生病困难员工的专属福利)。
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所以,员工生病慰问金能不能免个税,关键看是否符合 “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这个条件,以及资金是不是从规定的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支出。会计小伙伴们在处理时要留意,员工们也了解下自己的权益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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