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

您的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各行业 > 正文

企业筹办期间开办费的支出能否计算为当期亏损

2015-12-04 16:33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打印|收藏|
字号

| |

问:企业筹划期间开办费的支出能否计算为当期亏损?

答:

不能。

从计算损益的年度开始,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期间发生的筹办费用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

应从开始生产经营,计算损益的年度扣除。房地产企业,应把握住“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时期,在投资设立的当年就可以确认亏损,使筹办费用支出在成立前期即可税前扣除。

政策参考:

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七条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的筹办费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损益。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泥巴姐
畅学卡

版权申明

Copyright © 2000 - 2024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