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2007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事厅《关于2007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皖人办发[2006]160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考试的宣传和组织工作,并于2007月17日——19日到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北京西路440号)办理报名手续(联系电话:2814487),逾期不再办理。
由于准考证通过特快专递邮寄,每位考生报名时须缴纳10元准考证邮寄费。
特此通知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关于转发《关于2007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事厅《关于2007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皖人办发[2006]160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考试的宣传和组织工作,并于2007月17日——19日到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北京西路440号)办理报名手续(联系电话:2814487),逾期不再办理。
由于准考证通过特快专递邮寄,每位考生报名时须缴纳10元准考证邮寄费。
特此通知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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