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报考人员:
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执业资格考试由5个考试科目组成,各科目考试成绩均已公布。请已通过《珠宝评估理论与方法》、《珠宝评估案例分析》、《资产评估》、《经济法》科目考试,并获得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资格(相当于通过《珠宝鉴定与分级》科目考试)的报考人员,于2006年12月28日前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专业委员会取得联系,以办理核发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执业资格证书的有关手续。
联系方式:
电话:010-84273641
传真:010-84274845
E-mail:zbpgks@163.com
联系人:鲍雪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专业委员会
200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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