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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混搭销售行为

2013/04/06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字体:  打印

  为了方便备战201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精心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的,为混合销售行为。换言之,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到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又涉及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处理

类别 税务处理 举例 
一般规定   以纳增值税为主的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纳增值税   电视机厂在销售电视机时送货上门 
  以纳营业税为主的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纳营业税
  营业额为应税劳务营业额与货物销售额的合计  
  歌厅在提供娱乐服务时销售烟酒、饮料  
特殊规定   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分别核算,分别纳税   某建材厂销售铝合金门窗并负责安装,铝合金门窗销售额缴纳增值税;安装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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