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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预习:个人所得税税率

2013/05/10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字体:  打印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经济法基础》第四章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知识点五:个人所得税税率

  个人所得税依照所得项目的不同,分别确定了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其中比例税率需要记忆。

税 率 适用的税目 
七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划分)
——3%~45%
(2011年9月1日前为九级) 
工资、薪金所得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按年划分)
——5%~35%
(2011年9月1日前为旧五级) 
(1)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2)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比例税率20%(8个税目)
特别掌握:其中有3个税目分别有加征、减征 
(1)稿酬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30%
(2)劳务报酬所得:有加成征收规定,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20000元以上加成征收,即20000元至50000元,税率30%;50000元以上,税率40%
(3)财产租赁所得中:个人出租居民住用房适用10%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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