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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知识点讲解: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机关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2/07/19 10:24:09 字体:

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知识点讲解二十八、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机关

  2009年后新增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的征管范围的调整事项如下: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2009年起新增企业,是指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于2009年1月1日后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新注册成立的企业。

  1.基本规定

  (1)企业所得税全额为中央收入的企业和在国家税务局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2)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除上述规定外的其他各类金融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3)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所得税仍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2.具体规定

  (1)境内单位和个人向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支付所得的,该项所得应扣缴的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分别由支付该项所得的境内单位和个人的所得税主管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负责;

  (2)2008年底前已成立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2009年起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企业所得税的征管部门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征管部门相一致;2009年起新增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按基本规定确定的原则划分征管归属,其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的管理部门也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管理部门相一致;

  (3)按税法规定免缴流转税的企业,按其免缴的流转税税种确定企业所得税征管归属;既不缴纳增值税也不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暂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4)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其税务登记时自行申报的主营业务应缴纳的流转税税种确定征管归属;企业税务登记时无法确定主营业务的,一般以工商登记注明的第一项业务为准;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

  【考题·多选题】根据国家调整所得税征管范围的有关规定,下列对2009年1月1日以后新设企业的税收征管范围调整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0年考题)

  A.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

  B.新设的分支机构,其企业所得税的征管部门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征管部门相一致

  C.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

  D.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所得税均由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征管范围。在国家税务局缴纳营业税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此处不是所有缴纳营业税的企业都由地税局管理,因此D的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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