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0 苹果版本:8.6.90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跟我学税法】第三章 消费税(旧制度)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09/07/15 10:23:27 字体:

  一、经典答疑问题(旧制度)

  (一)“带料加工金银首饰”中的带料是指类似于,我带着一块金子去打金戒,然后按照打出来的金戒的售价,由帮我打戒指的一方缴纳消费税吗?

  【教师146回答

  回复:您说的不是带料加工,带料加工应该是委托方提供材料,按受托方的意愿加工应税消费品(主要是金银首饰)。

  带料加工的消费税纳税人:受托加工方

  带料加工的消费税计税依据:带料加工金银首饰的计税价格为受托方同类商品的价格,如果没有同类商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5%)

  (二)问题:1、啤酒,黄酒的逾期押金是按一般情况处理增值税,是吗?

  2、啤酒,黄酒逾期押金,是不是不用交消费税啊?那这个押金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教师35回答

  回复:1、啤酒,黄酒的逾期押金是按一般情况处理增值税,是吗?

  是的。

  2、啤酒,黄酒逾期押金,是不是不用交消费税啊?那这个押金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啤酒,黄酒逾期押金不交消费税但是要交企业所得税。

  包装物押金的总结:

  1、一般货物包装物押金收取时不征税,应在逾期或超过一年以上仍不退还时计征增值税,如果是应税消费品的货物还应计征消费税。

  2、对于除啤酒、黄酒之外的酒类,包装物押金在收取的当时就要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逾期时不再征增值税及消费税,退还押金时也不再退还已经交过的增值税及消费税,没收后将余额转为其他业务收入。而对于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因为是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所以在收取押金的时候不计征增值税及消费税,逾期不退回时确认收入,计征增值税但不征消费税。

  3、包装物已作价随同产品销售,但为促使购货人将包装物退回而另外加收的押金,如果是酒类包装物(除啤酒、黄酒之外)押金与上述处理一致,即在收取时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如果是普通货物及啤酒、黄酒的包装物的押金,包装物逾期未收回,押金没收,没收的押金缴纳增值税。

  (三)问题:问卷烟交消费税什么时候用调拨价什么时候用核定价格?

  【教师28回答

  回复:对于卷烟而言,既有一个企业的实际销售价格,也有一个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当企业的实际销售价格大于计税价格时,按照实际价格计算缴税,当实际销售价格低于计税价格时,按照计税价格计算缴税。

  对于计税价格,税务机关是根据“调拨价格”“核定价格”确定的。

  ①对于某种卷烟如果是通过,交易市场交易的,则税务机关会根据交易市场的调拨价格,通过计算的方法,确定计税价格。

  ②对于某些没有通过交易市场的卷烟,税务机关是无法通过调拨价格确定计税价格的,则此时就用零售价格÷1.35的公式(就是核定价格),来确定计税价格。。

  从上可以看出,调拨价格与核定价格是不会同时在一种卷烟中出现的。

  (四)问题:生产企业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如果其中含有外购或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缴纳的消费税,能不能退?如:出口卷烟领用外购的烟丝或委托加工的烟丝、出口化妆品领用外购的香精等书上列出的可以扣除消费税的那11种情况(P116)

  【教师159回答

  回复:生产企业自营出口货物,消费税退税政策是只免不退。免的是应纳税额。生产企业的应纳消费税税额是扣除外购已纳消费税部分的税款。(教材中的11项)

  所以,相当于其外购已税消费品缴纳的消费税不能退税。

  二、经典每日一练(旧制度)

  (一)以下消费品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是( )。

  A.电动汽车

  B.木制一次性筷子

  C.体育用的发令纸

  D.子午线轮胎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电动汽车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体育用的发令纸不是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子午线轮胎不属于征税范围。

  (二)酒厂2008年3月发生以下业务:以外购马岭薯和高粱生产散装白酒1吨并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4万元,货款已收到。则本月应纳消费税( )。

  A.0.86万元

  B.0.6万元

  C.0.9万元

  D.0.96万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对外购薯类和粮食以外的原料混和生产的白酒,按薯类白酒税率征税;1吨=1000公斤=2000斤。从量计征的消费税=1×2000×0.5=1000( 元)=0.1(万元);从价计征的消费税=4×20%=0.8(万元);本月应纳消费税=0.8+0.1=0.9(万元)。

  (三)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纳税人外购和委托加工的特定应税消费品,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下列各项中,可以扣除已缴纳的消费税的有( )。

  A.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B.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玉石用于生产玉石首饰

  C.外购的已税汽车轮胎用于生产小汽车

  D.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消费税扣税范围只有税法列举的11项,而且每一项都是在同一税目中, “汽车轮胎”与“小汽车”不属于同一税目,因此外购的已税汽车轮胎用于生产小汽车不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外购轮胎已纳消费税。

  (四)某进出口公司2008年2月从韩国进口150箱实木地板,每箱到岸价格为6万元,关税税率假设为50%,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该进出口公司应纳消费税( )。

  A.71.50

  B.71.05

  C.62.12

  D.62.21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1)关税完税价格=150×6=900万元

  (2)应纳关税=900×50%=450万元

  (3)应纳消费税=〔(900+450)÷(1-5%)〕×5%=71.05(万元)

  欢迎大家参与相关问题讨论>>

  你有问题我来答——点击进入网校答疑版>>

转载请注明·源自正保会计网校 

责任编辑:杜楠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