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关于核对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信息的通知
关于核对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信息的紧急通知
闽注会协〔2010〕58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配合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办公室加快建立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机制,尽快建立会计师事务所创先争优综合评价系统,帮助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创先争优综合评价工作,经我会研究决定,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在2010年10月15日前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核对本所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信息,逾期不核对将影响会计师事务所创先争优综合评价工作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核对网址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行业信息——行业管理系统(会员版)。
二、信息核对时点
2010年9月30日
三、信息核对注意事项
1、以核对本所注册会计师、从业人员数量与姓名是否正确为主,兼顾他们的其他相关信息,务必使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与实际相符。
2、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本所信息与实际不符时,及时查找原因后电话联系我会,并按照我会闽注会协〔2009〕47号和闽注会协〔2009〕1号文件要求在10月15日前及时处理系统信息。
3、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15位身份证号,属于正确的,可暂不作修改;属于错误的,按照我会闽注会协〔2009〕47号相关规定处理。
4、会计师事务所在录入新增注册会计师信息时,务必及时、准确、完整,方能及时得到确认;会计师事务所在录入新增注册会计师信息时,无法保存的,应将相关提示截屏打印,并依照录入时屏幕制作WORD信息后及时联系我会,以便我会与技术部门协商解决。
5、有关行业系统的基本操作,详见我会闽注会协〔2009〕1号文件的附件1,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591-87097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