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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董事会的区别:
项目 | 股份有限公司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
董事会性质 | 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 | 最高权力机构 | 最高权力机构 |
董事会人数 | 5~19人 | 不得少于3人 | 不得少于3人 |
董事长的产生方式 | 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一方担任董事长的,另一方担任副董事长 | 由合作企业章程规定,一方担任董事长的,另一方担任副董事长 |
董事任期 | 不超过3年 | 4年 | 不超过3年 |
会议召开条件 | 过半数董事出席 | 2/3以上的董事出席 | 2/3以上的董事出席 |
董事会决议 |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 特别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 | 特别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 |
董事不能出席会议的委托 |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 董事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人代为出席,并没有规定非要委托董事 | 董事或者委员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人代为出席,并没有规定非要委托董事或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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