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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2010年注会专业阶段现场确认5月24日开始

2010/05/17  来源: 连云港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字体:  打印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简章》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及现场确认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及确认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申请免予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2010年度)》,并向报名所在地市注协提交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审核无误后,由省考办报财政部考办审核批准后,方可免试。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网上确认)两个步骤,逾期不予办理。

  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在网上预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5月24日至6月9日)进行现场确认(双休日不休息)。

  非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同步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一)网上预报名

  报考人员应在5月24日至6月9日内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 (http://www.cicpa.org.cn)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专栏(或http://cpaexam.cicpa.org.cn)实施网上预报名,选择考区,并真实地填报相关信息,上传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照片。报名成功后,获取网报编号并打印网络报名表。

  (二)现场确认

  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应于5月24日-6月9日,到连云港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名点办理资格确认手续。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时,报考人员需持网络报名信息表、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缴纳考试报名费。

  非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在网上预报名阶段,直接通过报名系统在网上支付报名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确认,无须再进行现场确认。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另外,报名点不接受现场考生报名。

  四、考试科目和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五、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六、考试时间安排

  2010年9月11日 上午08:30—11:00 审计

  下午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下午17:30—19:30 经济法

  2010年9月12日 上午08:30—11:30 会计

  下午13:30—15:3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下午17:30—19:30 税法

  七、准考证的领取或打印

  报考人员根据市注协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准考证,或通过网络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考试报名费

  按江苏省物价局批复,按50元/科交纳报名费。

  考生通过网上支付考务费的,考务费收据请在领取准考证是到市注协领取。

  九、辅导教材购买及问题解答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写的教材,在网上预报名的同时可在网上自愿订购,所订购的教材将免收配送费直接寄至考生。购书发票请在领取准考证时到市注协领取。

  (二)其他辅导材料可在现场确认时根据需要自愿购买。

  (三)如果报考人员在复习中遇到专业问题,可向财政部考办寻求解答,请将问题传真至010-88250022或分科目发送邮件至下列邮箱:

  会计科目:examkj@cicpa.org;

  审计科目:examsj@cicpa.org;

  财务成本管理科目:examcw@cicpa.org;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examgzlf@cicpa.org;

  经济法科目:examjjf@cicpa.org;

  税法科目:examsf@cicpa.org。

  财政部考办自2010年6月起,将在《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专栏中陆续刊出问题解答。

  十、试卷评阅、成绩认定和成绩核查

  (一)应考人员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由地方考办通知应考人员。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成绩发布后,如果应考人员本人提出成绩核查,可在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向所在考区市注协提出申请,财政部考办组织成绩核查。

  (四)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考生向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十二、连云港考区咨询电话及地址

  连云港考区咨询电话及地址:连云港市通灌南路85号 连云港市注册会计师协会0518-85507560、85507570。确认地点:同上。

  十二、报考人员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57号)等相关文件(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 和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jicpa.org.cn上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

  (二)报考人员领取或下载准考证时,应同时领取或下载由财政部考办编印的《应考人员必读》。请应考人员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准时参加考试。

连云港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5月16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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