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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注税考试税法一预习:国际税法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1/08/18 15:22:48 字体:
  一、国际税法概念及原则

  (一)什么是国际税法

  国际税法是指调整在国家与国际社会协调相关税收过程中产生的国家涉外税收征纳关系和国家间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国际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与涉外纳税人之间的涉外税收征纳关系国家相互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2)国际税收协定最典型的形式是“OECD范本”和“联合国范本”。

  (3)国际税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有税收管辖权、国际重复征税、国际避税与反避税等。

  (二)国际税法的基本原则

  1.国家税收主权原则

  2.国际税收分配公平原则

  3.国际税收中性原则

  二、税收管辖权

  (一)税收管辖权概念及分类

  1.税收管辖权的概念

  税收管辖权,是一个主权国家在税收管理方面所行使的在一定范围内的征税权力,属于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

  税收管辖权具有明显的独立性和排他性。独立性是指主权国家在税收征收管理方面行使权力的完全自主性,即对本国的税收立法和税务管理具有独立的管辖权力;排他性是指在处理属于本国税收事务时不受外来干涉、控制和支配。

  2.税收管辖权的分类

  目前世界上的税收管辖权分为三类:来源地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

  (二)约束税收管辖权的国际惯例

  1.约束居民(公民)管辖权的国际惯例
居民(公民)种类
一般判定标准
特殊判定标准
自然人居民身份
  三个:
  (1)住所标准(永久性或习惯性住所)
  (2)时间标准
  (3)意愿标准
  (1)以永久性住所为判定标准
  (2)以同个人和经济关系更为密切为判定标准
  (3)以习惯性住所为判定标准
  (4)以国籍为判定标准
  (5)通过有关国家协商解决
法人居民身份
  四个:管理中心标准;总机构标准;资本控制标准;主要营业活动地标准
  法人双重居民身份的判定,只能由有关国家之间协商解决
公民身份
  该人与本国是否有法律联结因素,即公民身份。目前实行公民管辖权的国家基本采用两个标准
  自然人——国籍标准
  法人——登记注册标准
   
  2.约束来源地管辖权的国际惯例

  【例题·单选题】(2008年)按照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国际惯例,自然人居民身份的一般判定标准不包括( )。

  A.住所标准

  B.时间标准

  C.意愿标准

  D.籍贯标准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自然人居民身份的一般判定标准包括住所标准、时间标准、意愿标准,不含籍贯标准。

  【例题·多选题】(2010年)根据行使征税权力的原则和税收管辖范围、内容不同,目前世界上的税收管辖权可以分为( )。

  A.来源地管辖权

  B.居住地管辖权

  C.居民管辖权

  D.公民管辖权

  E.销售地管辖权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目前世界上的税收管辖权分为三类:来源地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公民管辖权。

  三、国际重复征税

  (一)国际重复征税及其避免

  1.国际重复征税的概念

  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在同一时期内,对参与或被认为是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同一或不同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征收相同或类似的税。

  2.国际重复征税发生的原因

  国际重复征税的发生具体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纳税人所得或收益的国际化、各国所得税制的普遍化、各国行使税收管辖权的矛盾性。

  3.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一般方式:单边方式、双边方式和多边方式

  4.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基本方法

  (1)免税法

  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公民)来自国外的所得免予征税,以此彻底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2)抵免法

  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公民)来自国内外的所得一并汇总征税,但允许在本国应纳税额中扣除本国居民就其外国来源所得在国外已纳税额,以此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二)国际税收抵免制度

  1.抵免限额的确定

  抵免限额=(来自居住国和非居住国全部应税所得×居住国所得税率)×(来自非居住国应税所得÷来自居住国和非居住国全部应税所得)
 
  2.分国限额法与综合限额法

  (1)分国抵免限额(简化式)=来自某一非居住国应税所得×居住国所得税率

  (2)分国限额法与综合限额法比较

  3.直接抵免法与间接抵免法
抵免方法
含义
适用
1)直接抵免
  指居住国的纳税人用其直接缴纳的外国税款冲抵在本国应缴纳的税款。
  同一经济实体即总、分机构间的税收抵免
2)间接抵免
  对跨国纳税人在非居住国非直接缴纳的税款,允许部分冲抵其居住国纳税义务。
  适用于母子公司的经营方式,又适用于母、子、孙等多层公司的经营方式
  4.税收饶让

  指居住国的政府对居民纳税人在非居民国得到的税收优惠,特准给予饶让。

  特点:它不是一种独立的避免国际重复的的方法,是抵免法的附加

  作用:

  (1)鼓励本国居民从事国际经济活动的积极性

  (2)维护非居住国利益

  【例题·单选题】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在非居住国得到税收优惠的那部分所得税,视同已纳税额而给予抵免,不再按本国税法规定补征。这种税收优惠方法在国际税收中称为( )。

  A.分国限额抵免法

  B.综合限额抵免法

  C.税收饶让

  D.免税法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税收饶让是指居住国政府对跨国纳税人在非居住国得到减免的那一部分税额,视同已经缴纳,不再按本国规定的税率予以补征。

  【例题·单选题】(2010年)关于国际税收抵免制定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直接抵免法仅适用于母、子公司之间的税收抵免

  B.允许抵免额等同于抵免限额

  C.税收饶让与抵免法共同构成了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D.抵免限额是指对跨国纳税人在国外已纳税款进行抵免的限度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直接抵免法适用于对同一经济实体即总、分机构间的税收抵免;选项B,允许抵免额不等同于抵免限额,允许抵免额是指抵免限额与实缴非居住国税款两者之间数额较小者;选项C,税收饶让不是一种独立的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它只是抵免法的附加。

  四、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一)国际避税的基本方式和方法

  1.通过纳税主体的国际转移进行的国际避税

  2.不转移纳税主体的避税

  3.通过纳税客体的国际转移进行的国际避税

  4.不转移纳税客体的避税

  (二)国际避税地

  1.国际避税地的类型

  不征收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的国家和地区;不征收某些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或虽征税但税率较低的国家和地区;虽有规范税制但有某些税收特例或提供某些特殊税收优惠的国家或地区。

  2.利用国际避税地的避税

  (1)通过国际避税地常设机构避税

  (2)通过国际避税地公司避税

  (三)国际反避税

  (四)转让定价税制

  1.含义:转让定价税制,是一国政府为防止跨国公司利用转让定价避税策略从而侵犯本国税收权益所制定的与规范关联方转让定价行为有关的实体性规则和程序性规则等一系列特殊税收制度规定的总称。转让定价税制与所得税制密切相关,也可以看作是完整的所得税体系中一个特殊组成部分。

  2.转让定价税制的管辖对象——公司集团内部的关联交易

  3.转让定价调整方法

  目前各国普遍能够接受的方法有以下几种: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利润分割法

  【例题·单选题】(2008年)下列有关国际避税与反避税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税收情报交换是进行国际反避税合作的主要内容

  B.不转移纳税主体的避税,是国际避税的基本方法之一

  C.转让定价税制的管辖对象是关联交易

  D.确认关联交易是整个转让定价税制的核心内容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转让定价税制的管辖对象是公司集团内部的关联交易。采用哪些方法对跨国关联企业利用转让定价形成不合理的国际收入和费用分配进行重新调整,是整个转让定价税制的核心内容。也即转让定价的调整方法,是整个转让定价税制的核心内容。

  五、国际税收协定

  (一)国际税收协定的概念

  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为了协调相互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本着对等的原则,在有关税收事务方面通过谈判所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

  【提示】在国际税收实践活动中,缔结的国际税收协定绝大多数是双边税收协定。

  (二)国际税收协定的基本内容

  1.税收管辖权的问题

  2.避免或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问题

  3.避免税收歧视,实行税收无差别待遇

  4.加强国际税收合作,防止国际避税和逃税

  (三)对外签订的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的关系

  【例题·多选题】(2009年)国际税法的重要渊源是国际税收协定,下列有关国际税收协定表述正确的有( )。

  A.国际税收协定最典型的形式是“OECD范本”和“联合国范本”

  B 一旦得到一国政府和立法机关的法律承认,国际税收协定的效力高于国内税法

  C.国际税收协定直接制约主权国家调整修改税法

  D.实行税收无差别待遇是国际税收协定的基本内容之一

  E.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仅有两个主权国家签订的税收条约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为了协调相互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本着对等的原则,在有关税收事务方面通过谈判所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税收协定不能干预有关国家自主制定或调整、修改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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