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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办法(试行)》(2011年8月4日修改),现将在2011年度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试点工作中(宁波地区)符合三级注册税务师要求的申请人名单(附件一)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即12月5日至12月12日,凡对上述申请人申报三级注册税务师持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同我市注税协秘书处联系。
联系电话:0574-83893770
电子邮箱:nbshuiwushi@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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