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市申请执业注册税务师有关情况公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注册税务师行业建立公告制度的通知》(国税发[2006]161号)要求,现将拟转执业的注册税务师人员名单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有意见或需要举报的事项,请拨打电话:(0532)83931851、83931850(传真),电子邮箱:qd532sws@sina.com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注册税务师行业建立公告制度的通知》(国税发[2006]161号)要求,现将拟转执业的注册税务师人员名单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有意见或需要举报的事项,请拨打电话:(0532)83931851、83931850(传真),电子邮箱:qd532sws@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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