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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3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2月18日起

来源: 福建人事考试网 编辑: 2013/02/18  字体:

  内容摘要:2013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2013年2月18日至3月3日全省考生须登录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www.fjpta.com),3月5日至6日新报考人员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老考生免审),2月18日至3月13日网上缴费(新报考人员须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缴费)。

  友情提醒: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已确认报名费网上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名费不含教材费)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 2月18日至3月3日

  2、网上照片审核时间:2月18日至3月3日

  照片提交1个工作日后由各报名点负责网络审核,老考生(指曾报考且报考级别和专业不变的考生,下同)免审。

  3、全省(除厦门)现场资格审核时间:3月5日至6日(老考生免审)

  各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由各地负责。

  厦门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详见厦门人事考试测评中心网站www.xmks.gov.cn.

  4、网上缴费时间:2月18日至3月13日(新报考人员须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方能进行网上缴费)

  5、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 6月7日(考前15天)起

  6、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6月22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 税法(一)

  下午1:00-3:30 税法(二)

  下午4:30-7:00 财务与会计

  6月23日(星期日)

  上午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2:00-4:30 税务代理实务

  7、成绩公布时间: 8月下旬,考生可通过信息台9616893709按1号键查询或省人事考试中心网址(WWW.FJPTA.COM)下载成绩单。

  8、领取证书时间:省直考区从9月底起(具体以网上领证通知为准),每周星期一、三上午办理领取证书事宜。各设区市办理领取证书事宜,可向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考试中心咨询。

  二、各设区市考试中心地点  

地区
单位名称
报名地址
联系电话
省直
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
福州市东大路36号
(人才大厦13楼)
0591-87670230报名
0591-87615506缴费
厦门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座3楼
(人才大院内西侧)
0592-5156229
泉州
泉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北路(人才大厦三楼306号)
0595-22115511
漳州
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漳州市胜利路118号(市政府大院内)十五号楼105室【审核时间段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夏时制下午3:30-5:30)】
0596-2056786 报名
0596-2024742 政策
莆田
莆田市公务员局考试中心
莆田市市政府
1号楼158室
0594-2392266
三明
三明市人事考试中心
三明市物资大厦六楼
0598-8252736
南平
南平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南楼四层
0599-8830672报名
0599-8866569政策
龙岩
龙岩市人事考试中心
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务员局窗口 地址:龙岩大道1号
(资格审核、证书及发票领取地点)
0597-2529121政策及审核0597-3293338 报名
宁德
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
宁德市东侨国泰大厦B栋2层
0593-2077115

  三、资格审核要求

  1、老考生无需上传照片,无需进行照片审核和现场资格审核。原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有变更者,须于规定的审核时间内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连同个人申请一并到所属报名点进行审核修改。

  2、首次报考人员于网上报名后,须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并在《资格考试报名表》右上方粘贴与本人上传照片同底的近期二吋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统一于规定审核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1)单位介绍信或直接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上盖章(以上均须注明从事税务工作年限)。

  (2)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免试条件的还须提供有关执业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考生所在地县(区)国税局或地税局出具的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的证明。

  3、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从事咨询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本人身份证明和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一张。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网上报名、缴费办法和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报考人员均须首先登录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网址:WWW.FJPTA.COM)进行网上报名,首次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照片一个工作日,并通过照片审核后,打印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报名点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福建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FJPTA.COM)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如下:

  网上报名流程图

  (二)网上缴费

  本次考试收费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请于规定缴费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

  1、今年开始增加多渠道网上缴费方式,只需要拥有一张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的银行卡,或者银行卡本身不具备“网上银行”支付功能,但只要开通“网上银行”功能(注:工商银行的卡,在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同时,还要开通“电子商务”功能),都可以进行网上缴费。

  2、 如您不方便办理银行卡的“网上银行”功能,也可以选择全国通用的神州行充值卡操作缴费。您需要到移动营业厅购买到全国通用的神州行充值卡(规格:序列号为17位,卡密为18位),神州行充值卡无需开通,可直接刮开充值卡的密码,输入充值卡序列号和卡密进行支付。神州行充值卡使用注意事项详见《考生缴费服务指南》

  3、缴费步骤

  (1)报名缴费详见《考生缴费服务指南》。为了方便您的使用,请首先仔细阅读易宝支付平台为您精心编制的“缴费必读指南”,并按照指南描述进行操作。

  (2)如遇缴费问题请拨易宝支付24小时客服热线400-0110530或登陆易宝支付在线客服http://www.yeepay.com/html/x/index.html.

  (3)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点击页面左侧“网上缴费”菜单,进行网上缴费。

  4、报名费财政、物委核定的标准收费。《税务代理实务》、《财务与会计》、《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5个科目按每科56元收取。

  5、缴费查询。报考人员缴费结束前,可通过“查询修改”中的“详细信息”查看本人缴费情况。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已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

  6、领取发票。报考人员于考后两个月凭个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和准考证(报名序号)到所属报名点领取网上缴费发票。

  7、不能打印报名表或准考证,请查询首页的网上报名疑难问题解答。

  五、考试级别和科目

  1、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级别考全科者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级别为免两科者(指经审核符合免试条件)必须当年通过2个科目(税收相关法律、税务代理实务)方为合格。

  2、考试设5个科目,具体为《财务与会计》、《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税务代理实务》。

  3、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含党校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六、考试地点

  我省2013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福州和厦门两个考点,厦门考点只安排厦门报名点的考生,福州考点安排除厦门考点以外的所有考生,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考试:

  1、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八年。

  2、经济、法学类大专毕业或非经济、法学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3、经济、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或非经济、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4、经济、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非经济、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5、取得经济、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6、取得经济、法学类博士学位。

  7、对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8、对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考试。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八、免试条件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与会计》3个科目,只参加《税收相关法律》和《税务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5号)精神,从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在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1个科目,只参加其余4个科目的考试。

  3、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现场审核截止日之前提供相应免试材料,并经报名点审核方为有效。

  九、考生须知

  1、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应诚信参考,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在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进行雷同试卷的认定和处理。

  3、考试科目共5科,除《税务代理实务》科目外,其余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考生务必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此科目实行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4、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其它物品不得带入座位。除《税收相关法律》科目外,其余科目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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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俊峰《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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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 军《税法二》

    杨 军主讲:《税法二》免费听

  • 赵玉宝《财务与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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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 丹《税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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