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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关于领取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 山东省财政厅会计处 编辑: 2009/06/08 10:00:18 字体:

各市人事局、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公布山东省会计专业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2008年度评审结果的通知》(鲁人办发[2009]85号)已下发,现将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领取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领取要求由呈报部门(各市财政局、人事局;省直主管部门人事组织处)集中统一到指定地点领取。领取人应持盖有公章的单位介绍信。领取时应认真核对并签字确认。

  二、评审材料清单

  1、学历及学位证书;

  2、会计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或山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证书;

  3、有效外语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有效证明;

  4、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成果及奖励证书等。

  三、领取时间

  2009年6月5日-15日。

  四、领取地点、电话

  省财政厅会计处(济南市济大路3号省财政厅办公大楼0214房间);联系电话:0531-82669991。

  五、证书办理

  对评审通过人员,省人事厅负责颁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证书由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编号。省直各部门(单位)统一到省人事厅办理,各市由参评人员所在单位到当地人事局办理。详情请登录省人事厅网站www.sdrs.gov.cn或各市人事局网站,等待相关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会计处
二00九年六月三日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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