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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补充免除2011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人员名单

2011-11-15 13:40 深圳财政局 【 】【打印】【我要纠错

  各位会计人员:

  按照《关于印发<2011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深财会〔2011〕30号)规定,现对在我市参加2011年高级会计师笔试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的会计人员进行公布,有关人员即日起可登录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网站便民查询栏目(http://www.szfb.gov.cn/zxbs/xxcx/)进行查询。

  免除上述人员2011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要求,可以直接持《深圳市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采集地址:http://accreg.szfb.gov.cn/),到各区财政部门进行继续教育登记。

  特此通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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