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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初级经济师人金融专业 商业汇票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2/05/30 11:41:4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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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2012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部分地区已经出来,考试时间:11月3日。现在广大考生也着手准备经济师考试复习了,为了帮助您更好的通过2012年经济师考试全面了解2012年经济师考试的相关重点,我们中华会计网校特地为您汇编了经济师考试辅导资料,供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201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 

  商业汇票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一)商业汇票结算的适用对象、范围及条件

  1、商业汇票开据必须有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

  2、商业汇票的出票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商业汇票结算的基本程序及主要规定

  1、商业汇票的签发和承兑

  商业汇票分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的签发人可以是付款人,也可以是收款人。

  商业承兑汇票又可分为定日付款、定期付款(汇票到期日之前提示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出票日1个月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2、商业汇票的背书转让与贴现

  贴现息从贴现当天到汇票到期的前1天,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利息加计3天。

  3、提示付款

  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汇票到期日起10天内。

  在汇票背面记“委托收款”

  到期未付款的,对尚未扣回款项每天按万分之五收罚息。

  银行本票的结算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分定额和不定额两种。

  (一)银行本票结算的适用对象、范围和条件

  1、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支付的各种款项。有现金和转账本票

  (二)银行本票结算的基本程序和主要规定

  1、客户申请

  2、银行签发本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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