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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中级经济师免赔额扣除复习《建筑专业知识与实务》

来源: 人事考试教育网 编辑: 2011/10/21 09:37:49 字体:

  中级经济师考试建筑专业保险人在赔偿时,应先按保险合同约定扣除每次事故的免赔额。保险人在扣除免赔额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应按保险单的规定,分别对不同的项目扣除适用的免赔额;

  2.若多个保险项目因同一事故发生损失,则只扣除最高的一个免赔额;

  3.若免赔额和免赔率同时适用,应以较高者为准;

  4.若损失金额超过保险金额,应从损失金额中扣除免赔额;

  5.若被保险人是多个关系组成时,免赔额的承担也应在被保险人之间进行分摊;如果有多张保险单承保同一标的的损失,免赔额要按保险单的规定进行分摊。

  例题:某商业和办公楼项目,高29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业主为某一房地产开发公司。该项目的概算总投资为23000万元。业主通过招标确定某一国内建筑施工企业为土建工程总承包单位,其合同总价为16000万元。该项目的钢结构和玻璃幕墙工程由业主指定分包,其合同价分别为1000万元和1300万元。该土建总包单位将桩基工程分包给桩基施工单位,其分包合同总价为800万元。业主投保了建筑工程一切险,并附加第三者责任险。建筑工程保险项目的免赔额为3万元。(2005试题)

  根据题意,回答案下列问题:

  1.该项目的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包括( )。

  A.房地产开发公司

  B.土建工程总承包单位

  C.钢结构和玻璃幕墙工程分包单位

  D.玻璃幕墙的玻璃制造商

  答案:ABC

  解析:建筑工程险的被保险人一般可包括以下各方:

  (1)业主:建设单位或工程所有人。

  (2)承包人:负责承建该项工程的施工单位;

  (3)分承包人:与承包人订立分承包合同,负责承建该项工程中部分项目的施工单位。

  (4)技术顾问:业主聘请的建筑师、设计师、工程师和其他专业顾问。

  (5)其他关系方。

  2.该项目的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额是( )万元。

  A.16000   
  B.17500
  C.18300
  D.23000

  答案:D

  解析:被保险人可按保险工程合同规定的工程概算总造价确定投保金额,该工程概算总造价为23000万元。

  3.桩基工程施工中,由于施工单位不慎,使工地边的水管爆裂,业主和承包单位积极进行了抢修,但是还是造成15万元的直接损失和5万元的工期索赔损失。作为投保人,业主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人的赔款额是( )万元。

  A.12
  B.15
  C.17
  D.20

  答案:A

  解析:建筑工程保险项目的免赔额为3万元。保险人的赔款额是15-3=12万元。

  4.工程竣工交付使用1年内,完成了项目决算,该项目的实际总投资达到28000万元。某天在楼内发生火灾,造成了2500万元的损失。火灾的原因是烟蒂引燃地面材料且地面材料的阻燃不符合规范要求所致。以下有关火灾赔偿的说法中,正确的为( )。

  A.保险人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B.保险人应按23000/28000的比例赔偿

  C.保证期内的火灾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予赔偿

  D.由于火灾是由烟蒂引燃地面材料且地面材料的阻燃不符合规范要求所致,属因原材料缺陷造成其它保险财产损失,保险人应予理赔

  答案:C

  解析:保证期自工程验收完毕移交后开始,至保单上注明的加保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满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保证期长短应根据合同规定来确定。保证期投保与否,由投保人自己决定,需要投保时,必须加批单,增收相应的保费。保证期有两种加保办法:

  (1)有限责任保证期,主要承保在保单上载明的保证期内,因承包人履行工程合同所规定的保证期责任而进行整修保养的过程中,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风险所造成工程标的的损失,对于火灾、爆炸以及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一概不负责。

  (2)扩展责任保证期,是指在承保上项责任的同时还对保证期开始前已存在并由原材料缺陷、工艺不善等原因所造成在保证期内保险财产的损失负责赔偿。同样对于火灾、爆炸以及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不负责。对于第三者责任也不予承保。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戈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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