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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中美达成首例双边预约定价协议

2007-1-12 17:19 经济参考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国家税务总局11日宣布,中美近日已达成首例双边预约定价协议,这将使纳税人的转让定价方法更具有确定性,从而减轻纳税人合规性操作的负担。

  据国家税务总局介绍,这一协议是沃尔玛公司于去年6月提出双边预约定价安排正式申请后,两国主管税务当局经过北京及华盛顿两轮相互磋商,于2006年12月22日最终达成的。

  国家税务总局的预约定价程序为预先解决转让定价调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供了方法。该程序有助于纳税人和中国税务机关共同协作,解决中国税法以及相关所得税税收协定可能存在的双重征税争议。

  国家税务总局表示,上述程序鼓励纳税人主动向中国税务部门提供所有有关转让定价分析的事实材料,并鼓励纳税人本着公开、合作的精神达成协议,从而提高了税务机关的工作效率。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表示:“我们对能和美国税务当局以及沃尔玛公司达成该协议感到十分高兴。”“随着中美两国经济合作的不断发展,中美两国税务当局将保持更加密切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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