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 会搜:

亏损企业也缴房产税

2007-3-26 10:15 沈阳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近日,一私营企业的会计王女士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催缴税款通知书”,催报事项为该企业的自用房产的房产税未按规定申报。王女士认为,根据房产税的相关规定,亏损或微利企业的房产税是可以免缴的,3月25日,王女士向沈阳市地税局进行咨询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对微利企业和亏损企业的房产可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期限内暂免征收房产税”的规定已经废止。

  税人员还提醒,纳税人应在规定期限里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对未按规定进行申报和报送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相关热词: 亏损 企业 房产税
转发分享: | 更多
  • 2010-11-22·AICPA交流会(11.28上海)
  • 2010-11-17·2011会计职称备考启程
  • 2010-11-17·车船税新政:喜还是忧
  • 2010-11-15·求职最有用的金牌证书
  • 2010-11-11·AICPA交流会(11.20北京)
  • 2010-11-6·AICPA交流会(11.21上海)
  • 2010-10-29·AICPA交流会(11.7上海)
  • 2010-10-25·AICPA交流会(10.30北京)
  • 2010-10-25·AICPA交流会(10.31上海)
  • 2010-10-18·AICPA交流会(10.24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