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国税总局:积极研究推进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2012-8-31 9:2 转自互联网 【 】【打印】【我要纠错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就人民网网友在“部委领导留言板”中反映较多的“产税改革”、“股票红利税征收”、“打击制售假发票”、“税收政策扶持小微企业”、“资源税改革”等七大方面问题进行了详细回应。这是国家税务总局首次对人民网网友留言进行回复。

  在回答网友何时开征房产税的问题时,国家税务总局表示,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也有利于引导购房者理性地选择居住面积适当的住房,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前,国家税务总局正在会同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总结沪、渝两市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研究推进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问题。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A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