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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扩围稳步推进 今年约91万户企业进入试点

2012-11-27 11:2 每日经济新闻 【 】【打印】【我要纠错

  昨日(11月2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江苏南京召开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座谈会。

  从会议透露出的信息看,试点情况比预期要好。从上海、北京、江苏和安徽试点运行的效果看,此番改革有力地带动了第三产业特别是服务业的发展。

  全年约91万户企业进入试点

  今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从8月1号起到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宁波等11个省市。

  北京行动最为迅速,9月1日便正式开始试点,江苏、安徽两省经过充分认真的准备,10月1日也正式启动试点工作,随后福建等四省市在11月1日也正式开始试点工作。

  截至目前,已纳入试点的企业户数约71万户,即将纳入试点的户数约20万户,这意味着今年全国纳入试点的企业户数约为91万户。

  财税专家李文海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营改增试点的内容是税制改革的一部分,真正感知冷暖的是企业。从这个角度看,纳入的企业户数越多,地域和行业间差别越大,就越能为将来推向全国提供更好的参考和借鉴。

  以整体不增加税负为前提的营改增试点减负效果也十分明显,上海市1~10月减收225亿元,北京市两个月减收25亿元。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长期跟踪营改增试点研究,他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上海的试点情况来看,三分之一的企业是税负增加,三分之二企业是税负减少,小规模企业减税效果非常明显。“减税不单单体现在试点企业上,而主要是体现在产业链上。进项税可以抵扣的同时,这些试点企业开出去的发票也可以抵扣,从上下游一起来看,减税更多。”

  对于部分咨询代理以及租赁行业由于营改增后出现税负上升的企业,各地也在研究对策。北京市财政局就公布政策称,营改增试点后,按照新税制规定缴纳的增值税比按照老税制规定计算的营业税确实有所增加的试点企业将会获得财政资金扶持,以帮助试点企业平稳过渡。

  北京市财政局表示,出台过渡性扶持政策是为确保试点行业和企业税负基本不增加,财政扶持资金将会由市与区县两级财政分别负担。对于该部分资金企业要据实申请,财政将按季预拨。

  四省市预计下月初试点

  考虑到各地基础不同,目前仍有天津、湖北、浙江、宁波并未开始试点,会上传来的信息是,这四个省市的试点工作已经准备就绪,下月初将正式进入试点。会议要求天津、浙江、宁波、湖北借鉴先行试点省市的经验,全面总结模拟运行情况,及时完善试点方案和工作机制,确保12月1日顺利实现今年最后一批税制转换工作。

  四省市也在紧锣密鼓地筹划税制改革。湖北省国税局副局长姜锋率队到多家运输企业调研,为减轻企业税负支招。杭州市西湖区国税局充分运用街道乡镇的协税保税网络,对地税转来名单中无法联系、非正常注销的特殊户,进行逐一核实。

  天津市国税局总经济师董继业表示,税收最大的公平是一致,处在同一起跑线上,如果所有的政策完备之后,企业的税负还是增加了,作为国家和天津地方来讲,有三个方面的救助办法:一是超税负3%的部分将进行返还,二是天津市政府还要推出对税负增加企业的财政补贴政策,三是作为管委会一级的政府部门也有一些相应的扶持政策。“从长期来讲,我们还会积极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使增值税税种更加合理、更加完善”。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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