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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学(2013.03.01)

2013-03-01 16:48  【 】【打印】【我要纠错

【考点精讲】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中级会计实务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资本公积,应当予以转出,计入当期资产减值损失:

借:资产减值损失(应减记的金额)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原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利得)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原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损失)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按其差额)

(2)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应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

贷:资产减值损失

(3)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后,利息收入应当按照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率计算确认。

【疑难问题解答】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表决方式(经济法)

1.有限公司的股东会一般决议,通过方式由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自行约定。有限公司的股东会特别决议,必须经代表(全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比如:甲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是1000万元,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是700万元,但是要通过特别决议就需要1000×2/3以上表决权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一般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又如: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是1000万元,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是700万元,但是要通过特别决议就需要700×2/3以上表决权通过。

2.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全体”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3.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全体”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易错易混辨析】

投资类型的分类(财务管理)

按照不同的标准,投资可分为以下类型:

(1)按照投资行为的介入程度,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直接投资是指不借助金融工具,由投资人直接将资金转移交付给被投资对象使用的投资,包括企业内部直接投资和对外直接投资,前者形成企业内部直接用于生产经营的各项资产,如各种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后者形成企业持有的各种股权性资产,如持有子公司或联营公司股份等。间接投资是指通过购买被投资对象发行的金融工具而将资金间接转移交付给被投资对象使用的投资,如企业购买特定投资对象发行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2)按照投入的领域不同,分为生产性投资和非生产性投资。生产性投资是指将资金投入生产、建设等物质生产领域中,并能够形成生产能力或可以产出生产资料的一种投资。这种投资的最终成果将形成各种生产性资产,包括形成固定资产的投资、形成无形资产的投资、形成其他资产的投资和流动资金投资。其中,前三项属于垫支资本投资,后者属于周转资本投资。非生产性投资是指将资金投入非物质生产领域中,不能形成生产能力,但能形成社会消费或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一种投资。这种投资的最终成果是形成各种非生产性资产。

(3)按照投资的方向不同,分为对内投资和对外投资。从企业的角度看,对内投资就是项目投资,是指企业将资金投放于为取得供本企业生产经营使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资产和垫支流动资金而形成的一种投资。对外投资是指企业为购买国家及其他企业发行的有价证券或其他金融产品(包括:期货与期权、信托、保险),或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向其他企业(如联营企业、子公司等)注入资金而发生的投资。

(4)按照投资的内容不同,分为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流动资金投资、房地产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期货与期权投资、信托投资和保险投资等多种形式。

【历年考题剖析】

1.某商场以低于进货的价格销售一批即将到期的商品。该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的规定,构成掠夺性定价。( )(经济法-判断题-2010年)

答案:错误

解析:本题主要考核相关法律制度的“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知识点。根据《价格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本题是以低于成本价销售即将到期的商品,不属于掠夺性定价行为。

点评:注意各项经营者价格违法行为。

2.经济法主体承担法律责任的双重性,是指其具体承担的法律责任可能由“本法责任”和“他法责任”构成。( )(经济法-判断题-2010年)

答案:正确

解析:本题主要考核经济法总论的“经济法责任的特殊性”知识点。本题表述正确。

点评:“本法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违反了经济法规范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即经济法责任。“他法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在违反了经济法规定的同时,也违反了其他部门法规范,从而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责任可能是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等,因而不属于经济法责任。比如,上市公司在其财务报表中做虚假陈述,这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应承担经济法责任。同时,就该公司的行为给股民造成的损失,股民也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是“他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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