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交流】
受托代建房产的会计核算
问:受托方符合代建房规定的条件,受托方是否核算收入和成本?如果需要核算,代建房收入与成本是否同价?受托方的“开发成本——代建房”结转到“经营成本——代建房结算成本”后,转给委托方房产时,依据什么凭据转出?
解答:受托方符合代建房规定的条件,则其所取得的发票均是委托方名义的发票,当然由此形成的成本费用实质上是在为委托方进行代为结算管理,与其本身的开发经营业务毫无关系,受托方无需核算该项目的经营收入和经营成本,也就不存在代建房收入与成本同价的疑问,但是根据合同约定,其收取委托方的代建房手续费收入应当作为经营业务收入核算,为此发生的支出应当作为期间费用核算。
由于受托方是代建行为,在科目设置上,其在“开发成本—代建房”归集的成本费用建造完工后应转入“开发产品—代建房”科目与委托方进行结算。如果受托方仅是收取管理费,且不垫付资金,所有的房产建造成本由委托方自行负责,则受托方不需要负担房产造价成本的结转,仅就其收取的管理费收入确认收入,计征营业税,其在“开发产品—代建房”归集的成本费用转入“其他应收款—委托方”即可。
【纳税实务咨询】
农产品初加工,加工费能否列入免税范围?
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第五条第一项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委托合同,受托对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规定的农产品进行初加工服务,其所收取的加工费,可以按照农产品初加工的免税项目处理。
【论坛精华】
职场必知的潜规则
1.尽快熟悉并掌握你所从事的职位所需要的知识和技巧。
多向办公室里的前辈学习,哪怕对方脾气大点也没关系。和他们搞好关系,说不定会有意外收获。
2.和同事搞好关系。
这是老生常谈了,但确实需要。姿态低一点哪怕你的能力比他强,遇到难对付的人,不计较不意味着认输,只是不想把时间浪费在无关紧要的事上面而已。
3.少偷懒,多做事。
4.做人还是真诚些好。
职场的人际关系其实是社会的缩影,你待人如何,别人心里自然会有一杆秤衡量的。
5.不管你所在的单位(公司)是否给了你上进的机会,你都要给自己机会上进。
别为自己找借口,不然将来你怎么在职场立足?“你跑得快,别人比你跑得更快。”如果你不跑,后果是什么自己衡量吧。
6.心放宽些,别计较鸡毛蒜皮的小事。
7.尊重那些职位不如你高的人,哪怕对方只是一个清洁工。
要知道,你的口碑不一定是从与你职位相同的人那里树立起来的。
8.体谅那些处于困境的同事,可能的话伸出你的手。
不一定要对方给你什么回报,但“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何乐而不为?何况人生的路还长,说不定别人会在将来你有需要的时候拉你一把,有什么奇怪的?
9.必须尊重你上司的决定,适时维护对方的尊严和面子。
10.维护上司的尊严之余,学会适当的恭维。
没有人会嫌好话难听,特别是夸奖自己在某些方面的溢美之词,上司也不例外。挖掘你上司的优点和好处并加以赞扬,他对你的好感会直线上升的。
【休闲娱乐】
笑话
男孩见女孩愁眉不展,便安慰她道:“新年了,开心点。要不咱们把心里想的写在纸上,交给对方。”女孩点头。写完之后,男孩打开女孩的纸条:我梦到考试不及格,好害怕。女孩打开男孩的纸条:祝你梦想成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