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新闻】
1、国务院取消3项涉税审批
国务院日前发出通知,决定取消和下放117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其中,被取消的涉税项目有3项。这3个涉税项目分别是对纳税人申报方式的核准、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的审批和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认定。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大力削减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着力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取得显著成效。此前,经过六轮清理,税务机关已经累计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04项,下放9项(其中5项后来被取消)。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认真研究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和能够采取事后监管等管理方式的事项,都不应当设立审批。凡违反有关规定,以税务机关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设定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要一律取消。
各地税务机关也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则,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加强网上审批,积极推行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项目网上申报、受理、咨询和办复;深化审批公开,推行“阳光审批”,通过公开审批标准、条件、程序和时限,明确审批责任人和公开审批结果,使纳税人有条件、有机会及时了解税务行政审批的全过程,自觉把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
2、环境税有望在上海开始试点
日前,上海市环保局局长张全做客2013上海“民生访谈”。对于社会各界呼吁推出的环境税,张全表示,可能已到了呼之欲出的时间。如果国家层面试点,他判断上海很可能会在第一批试点范围内,因为上海经济发展相对居前,比较有条件做这个试点。
张全表示,目前英美德等发达国家按照“谁污染,谁缴税”的原则来征收环境税,环境税主要有二氧化硫税、水污染税、噪声税、固体废物税和垃圾税等5种,所得收入专项用于环境保护。因为税相对于费而言更好,它的法制性、强制性、规范性更强,包括征税效率更好。
针对公众有疑虑的环境项目审批问题,张全回应:“大部分的大项目都由环保局来审批,可能论证时间长一些。在倾听意见和科学论证前提下,我们政府部门要依法进行审批。”他表示,一定要注意源头准入问题,要发展一些污染少的,发展方向比较明确的,如高科技、新技术、新能源等项目。整个城市经济的发展和环保实际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和不同区域都有具体对应。如果只注重经济发展,不注重环境保护,这是不可持续的。
3、房产交易税负有可能下降
财政部日前透露,下一步税收制度改革的重点将包括: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征收的有关税种进行简并,并研究逐步在全国推开房产税等。财政部此番表态意味着未来我国房产交易环节税负有可能下降。房产税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健全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税种,财产税、环境资源税及其他特定目的税相协调,多税种、多环节、多层次调节的税收体系,充分发挥税收筹集国家财政收入的主渠道作用和调控经济、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作用。
房产税改革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改革:
一方面是充分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推进个人收入申报和财产登记、信息沟通等社会征信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健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统筹推进房地产税费改革,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征收的有关税种进行简并。总结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研究逐步在全国推开,同时积极推进单位房产的房产税改革。
其次是强化税收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的作用。在实施和完善消费型增值税的基础上,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最终实现货物与劳务税制的统一。合理调整消费税范围和税率结构,进一步推进资源税改革,选择防治任务繁重、技术标准成熟的税目开征环境保护税。
最后是构建地方税体系,将财产行为类有关税收作为地方税体系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加地方税收收入。在统一税政的前提下,赋予省级政府适当税政管理权限,培育地方支柱税源。当前房地产交易环节征收的税种过多、税负偏重,本次房产税的改革,对房产税交易税种进行简并,未来我国房产交易环节税负有可能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