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精讲】
预算的作用及预算工作的组织(财务管理)
预算的作用
(1)预算通过引导和控制经济活动、使企业经营达到预期目标;
(2)预算可以实现企业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
(3)预算可以作为业绩考核的标准。
预算工作的组织包括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和考核层。
(1)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应当对企业预算的管理工作负总责。企业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可以根据情况设立预算委员会或指定财务管理部门负责预算管理事宜,并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
(2)预算委员会或财务管理部门主要拟订预算的目标、政策,制定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等。
(3)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预算的跟踪管理,监督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预算与实际执行的差异及原因,提出改进管理的意见与建议。
(4)企业内部生产、投资、物资、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业务涉及的相关工作。
(5)企业所属基层单位是企业预算的基本单位,在企业财务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的相关工作。
【疑难问题解答】
何为免税合并,与应税合并有什么区别?(中级会计实务)
解答:免税合并,即被合并企业不确认全部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不计算缴纳所得税。应税合并下被合并方需要计算缴纳所得税。
免税合并下,税法不承认公允价值,也就是说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全部资产的计税成本,须以被合并企业原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所以说免税合并下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就是原账面价值,而投资方是采用公允价值入账的,这样一来,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就会产生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如果合并中产生的是商誉,以上确认的递延所得税对应计入商誉,如果合并产生的是营业外收入,以上确认的递延所得税对应的是营业外收入。
当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享有当时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差额为商誉,小于时差额为营业外收入。
免税合并与应税合并账务处理的区别在于合并日,如果是免税合并,合并日取得的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且该递延所得税转回时对应所得税费用,这个所得税费用在调整子公司净利润时需要考虑。而应税合并,合并日取得的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相同,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易错易混辨析】
如何理解证券法中规定的“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经济法)
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掌握该规定:
(1)投资者控制上市公司已经发行股份总数的5%,是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产生的,如果投资者控制上市公司已经发行股份总数的5%不是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产生的,那么不适用该规定。
(2)信息披露的期限和时间
按照该规定,投资者应当在控制上市公司已经发行股份总数的5%的当日开始,3日内公告持股信息。
(3)禁止买卖股票的期限
按照该规定,投资者应当在控制上市公司已经发行股份总数的5%的当日开始,3日内公告持股信息,在公告期限的3日期限内,不得再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这样规定的目的是防止披露时的内容和投资人的真实持股信息有出入,对社会公众造成误导。
例如:某战略投资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持有甲上市公司股票,2006年5月1日时达到了5%,根据规定,应该在当日起3日内履行报告、通知和公告的义务,因此应该在2006年5月1日-5月3日履行以上的义务,同时,在该期限内,不得再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假设该投资公司按照规定履行了义务,在2006年6月1日时又收购了甲公司5%的股票,持股比例当天达到了10%,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因此,按照该规定,投资公司应该在2006年6月1日~2006年6月3日的期限内,再履行报告、通知和公告的义务,同时在该期限和报告、公告后的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甲公司的股票。假设该公司6月2日履行了规定的义务,那么不得买卖股票的期间为6月1日~6月4日。
【历年考题剖析】
企业合并业务发生时确认的资产、负债初始计量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不同所形成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中级会计实务-判断题-2011年)
答案:错
解析:若是企业合并符合免税合并的条件,则对于合并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者递延所得税负债,调整合并形成的商誉或者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