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答疑】
1、固定资产的补税分录
提问:
我公司某项作为设备的固定资产,在2008年抵扣了进项税,现在自查发现,国家税务局要求补回去,所以我在国税大厅交了,现在补缴部份的税额如何处理做会计分录?所以想问怎么处理?分录怎么做?
解答:
借: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查账调整
上缴时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查账调整
贷:银行存款
2、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
提问:
我单位要向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现金,此机构经黑财税[2013]2号文认定为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单位。文件规定是2011年和2012年。请问我们是否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按全额还是按比例扣除?
解答:
这种情况应属于按比例扣的,即扣除比例不得超过当年利润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