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精讲】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的变更是会计政策变更,但是不追溯调整。(财务与会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七条规定,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列报前期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在当期期初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所以,企业发生的会计政策变更,但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列报前期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也可以说,应从可追溯重述的最早期间开始调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也应当一并调整;当期期初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因此存货的计价方法的改变确实是会计政策变更,但由于无法追溯调整,所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
【疑难问题解答】
在涉税犯罪里面,哪些是牵连犯,哪些是想象竞合犯?(税收相关法律)
解答: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而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属于处断的一罪。想象竞合犯,也称想象数罪,是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不同罪名的犯罪形态。
根据规定,对纳税人实施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出口退税的,应当分别情况定罪处罚。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上述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税款的,按逃避缴纳税款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对超过的部分以骗取出口退税罪论处。这是想象竞合犯的特殊情形,需要数罪并罚。
实施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同时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其他犯罪的,根据牵连犯从一重罪处断原则,按处罚较重的罪名定罪处罚。
对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应分别依照《刑法》第205条规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第206条规定的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第207条规定的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处罚。这是牵连犯。
还有涉税渎职犯罪中,涉及受贿的,也是牵连犯。
【易错易混辨析】
设置复试账和简易账的基本要求(税务代理实务)
复式账
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
劳务: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
货物生产: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
货物批发零售:月销售额80000元以上
省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情形
简易账
注册资金在10万以上20万元以下的
劳务:月销售(营业)额15000-40000元
货物生产:月销售额在30000-60000元
货物批发零售:月销售额40000-80000元
省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情形
提示:对于经营规模小,确无建账能力的业户,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暂不建账可不设置账簿
【历年考题剖析】
下列关于关税完税价格的说法,正确的有( )。(税法Ⅰ-多选题-2012年)
A.出口货物关税的完税价格不包含出口关税
B.进口货物的保险费无法确定时,海关应按照货价的5%计算保险费
C.进口货物的关税完税价格不包括进口关税
D.经海关批准的暂时进境货物,应当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E.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包括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答案:ACDE
解析: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包括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出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是不包含出口关税的。进口货物的保险费无法确定时,应当按照“货价加运费”两者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保险费。选项B错误。
【经验分享】
正保会计网校优秀学员经验分享——乔何会(税法Ⅱ)
CTA是一次通过五门,考前三个月开始看书,在网校的陪伴下度过充实的时光,我不是一个勤奋有耐心的学生,非常厌恶考过一次没过再考这种重复的行为,所以这个习惯就给了我坚持的理由。因为不想重来只有坚持到底不给自己留后路。还好我生在网校存在的年代,给我这种临时抱佛脚的学生带来了幸运,不然肯定过不了关。
介绍一下我的学习过程吧,刚开始边工作边考,后来辞职备考,前一个多月每天去图书馆,从早上8点到晚上9点,保证一天学习十个小时,最后一个月的时候为了节约时间在家学,早上七点到凌晨两点,一天有十五个小时的学习时间,CTA简单一些,基本每天8小时学习就够了。我都是报的网校套餐,先粗略的看一遍书,然后听网校的基础班,听完后做课后作业,这一遍是打基础的要细不能赶进度,会花长一些时间,把根基打牢。第二遍先做一遍习题班的题再听老师的讲解,这样对错的知识点会更加注意,然后再做一套辅导练习,做错的地方找原因回头再看书,或再听相关内容的基础班课件。第三遍听串讲班突出重点,再按老师的提示有针对的看书、做题,做错或掌握不牢的知识点回到基础班的要求去巩固。三轮细致的复习结束后,做几套高质量的模拟题,和近三年的考题。另外有些该记的内容,我会在早上的时候背诵。基本我的学习都是分这几步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