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精讲】
1.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及公式理解(会计)
处理思路:
(1)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2)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3)企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存在对该子公司的商誉的,在计算确定处置子公司损益时,应当扣除该项商誉的金额。
(4)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计算公式:
合并报表当期的处置投资收益=[(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剩余股权公允价值)-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原持股比例]-商誉+其他综合收益×原持股比例
计算公式的理解:合并报表中对剩余股权可以理解为“先卖后买”的思路,所以合并报表中确认的投资收益为全部股权的公允价值减去合并报表认可的该股权的价值后的金额,同时需要将原有股权所对应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损益,最后再将剩余股权重新购入,即按照当日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2.国内信用证概述(经济法)
(1)根据《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的规定,国内信用证(简称信用证)是指开证银行依照申请人(买方)的申请向受益人(卖方)开出的凭证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的付款承诺。信用证结算方式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
(2)信用证与作为其依据的买卖合同相互独立。银行在处理信用证业务时,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
(3)我国的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不可撤销”是指信用证开具后在有效期内,非经信用证各有关当事人(即开证银行、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的同意,开证银行不得修改或者撤销;“不可转让”是指受益人不能将信用证的权利转让给他人。
(4)只有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结算业务的商业银行总行以及经商业银行总行批准开办信用证结算业务的分支机构可以办理信用证结算业务。
(5)信用证只能用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6)开证行在决定受理该项业务时,应向申请人收取不低于开证金额20%的保证金,并可根据申请人资信情况要求其提供抵押、质押或由其他金融机构出具保函。
(7)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和其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的,开证行仍应在规定的付款时间内进行付款。对不足支付的部分作逾期贷款处理。
【疑难问题解答】
被审计单位对财务报表作出虚假报告主要涉及到哪些动机?(审计)
被审计单位对财务报表作出虚假报告主要出于:
(1)迎合市场预期或特定监管要求。例如,迎合资本市场上财务分析师对公司业绩的预期,或者迎合监管机构所设定的作为特定行为先决条件的“门槛”指标。
(2)牟取以财务业绩为基础的私人报酬最大化。例如,在管理层的私人报酬与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业绩直接挂钩的情况下,往往会导致管理层出于追求私人报酬最大化的动机而歪曲财务业绩数据和指标。
(3)偷逃或骗取税款。例如,被审计单位通过故意少记、漏记作为计税依据的业务收入、当期利润等财务信息,以达到少交或不交税金的目的;或者通过伪造业务和财务信息,达到骗取出口退税或不当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目的。
(4)骗取外部资金。例如,被审计单位不符合相应条件或资质要求,但为了达到增资扩股、取得银行贷款或商业信用等融资目的,通过粉饰财务信息的方式,来掩盖事实真相,骗取投资者、债权人的资金。
(5)掩盖侵占资产的事实。
【易错易混辨析】
产品成本计算制度的类型及其区别(财务成本管理)
(一)实际成本计算制度和标准成本计算制度
1.实际成本计算制度计算产品的实际成本。
在实际成本计算制度中,产品的实际成本成为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的计价依据,并成为利润表“已销产品成本”的计量依据。
2.标准成本计算制度以预先制定的标准成本为基础,用标准成本与实际成本比较,并核算和分析成本差异。
它的核心是:按标准成本记录和反映产品成本的形成过程和结果,并借以实现对成本的控制(二)完全成本计算制度和变动成本计算制度
1.完全成本计算制度把生产制造过程的全部成本都计入产品成本。
2.变动成本计算制度只将生产制造过程的变动成本计入产品成本。
提示: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对固定制造费用的处理不同。
(三)产量基础成本计算制度和作业基础成本计算制度
1.产量基础成本计算制度
(1)仅有一个或几个间接成本集合,成本集合通常缺乏“同质性”;
(2)间接成本的分配基础是产品数量,或者与产量有密切关系的直接人工成本或直接材料成本等,成本分配基础和间接成本集合之间缺乏因果联系;
(3)主要适用于产量是成本主要驱动因素的传统加工业。
2.作业基础成本计算制度
(1)建立众多的间接成本集合,成本集合具有“同质性”;
(2)间接成本的分配基础是成本动因;
(3)主要适用于直接人工成本和直接材料成本只占全部成本的很小部分,而且它们与间接成本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的新兴高科技企业。
提示:二者主要区别在于对于间接费用的处理不同。前者以产量作为分配间接费用的基础,后者以成本动因作为分配基础。
【历年考题剖析】
甲公司只生产一种产品,主要采用信用方式对外销售,产品毛利率为10%。为有效应对信用风险,甲公司强化对应收账款逾期的管理。甲公司2010年度预算批准的半年度逾期应收账款余额(不含税)为不超过1800万元。截至2010年6月30日,甲公司逾期应收账款(不含税)余额为3000万元。甲公司截至2010年6月30日应收账款(不含税)信用风险敞口为(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单选题-2010年)
A.120万元
B.300万元
C.1200万元
D.3000万元
答案:C
解析:风险敞口就是指未加保护的风险;根据本题给出的条件可以看出3000万的应收账款产生的信用风险有1800万信用风险已经得到保护,所以有1200万元的信用风险敞口。
点评:本题主要考核“风险敞口”的知识点。只要将风险敞口的定义掌握,问题并不难。
【答疑精华】
纳税人购置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税控收款机的税务处理(税法)
1.纳税人购置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税务处理:
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2.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的税务处理: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所支付的增值税税额(以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准),准予在该企业当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免税额是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取得普通发票的,按照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依下列公式计算可抵免税额:可抵免税额=价款/(1+17%)×17%
(3)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凭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免当期应纳营业税税额,或者按照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依下列公式计算可抵免税额:可抵免税额=价款/(1+17%)×17%,当期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在下期继续抵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