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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代理实务》知识点: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
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扬帆起航了,为了方便备战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网校论坛坛友分享了注税考试重要知识点——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
1、委托方的法律责任:
如果委托方违反代理协议的规定,委托方除了按规定承担本身应承担的税收法律责任外,还应按规定向受托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2、受托方的法律责任:
①《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规定: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根据这项规定,税务代理如因工作失误或未按期完成税务代理事务等未履行税务代理职责,给委托方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应由受托方负责。
②《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规定:税务代理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③《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注册税务师及其所在机构违反该规定的行为,分别按规定进行处理。
3、对属于共同法律责任的处理:
《民法通则》规定,代理人知道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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