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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学(2013.10.16)

2013-10-16 17:32  【 】【打印】【我要纠错

【考点精讲】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内容(中级会计实务)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1)调整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是指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证据的事项。调整事项的特点是:

①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得以证实的事项;

②对按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编制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2)非调整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是指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情况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虽然不影响资产负债日的存在情况,但不加以说明将会影响财务报告使用者做出正确估计和决策。

(3)调整事项与非调整事项的区别

某一事项究竟是调整事项还是非调整事项,主要取决于该事项表明的情况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资产负债表日以前是否已经存在。若该情况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之前已经存在,则属于调整事项;反之,则属于非调整事项。

【疑难问题解答】

1.什么是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经济法)

解答:实质性变更主要是对要约中的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的变更,包括: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办法等。除此之外的可视为非实质性变更。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导致原要约失效。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2.承诺是否可以撤销?(经济法)

解答:承诺不可以撤销。根据要约撤销的条件,可以看出,撤销是在生效之后作出的。从这个角度来讲,承诺是不能撤销的。因为,承诺一旦生效,其最直接、最具有法律效力的后果就是合同的成立。合同一旦成立,只能是合同如何变更或解除的问题,而撤销是单方面法律行为。合同在成立后是不允许单方面行为使其失效的,所以承诺不能撤销。但承诺可以撤回;因为撤回承诺时,承诺还没有生效,即合同还没有成立。根据规定: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易错易混辨析】

上市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主要内容(财务管理)

上市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主要包括两部分:报告期间经营业绩变动的解释与前瞻性信息。

报告期间经营业绩变动的解释

(1)分析企业主营业务及其经营状况。

(2)概述企业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列示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净利润的同比变动情况,说明引起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企业应当对前期已披露的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的实现或实施情况、调整情况进行总结,若企业实际经营业绩较曾公开披露过的本年度盈利预测或经营计划低10%以上或高20%以上,应详细说明造成差异的原因。企业可以结合企业业务发展规模、经营区域、产品等情况,介绍与企业业务相关的宏观经济层面或外部经营环境的发展现状和变化趋势,企业的行业地位或区域市场地位,分析企业存在的主要优势和困难,分析企业经营和盈利能力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说明报告期企业资产构成、企业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得税等财务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产生变化的主要影响因素。

(4)结合企业现金流量表相关数据,说明企业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构成情况,若相关数据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分析其主要影响因素。

(5)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企业设备利用情况、订单的获取情况、产品的销售或积压情况、主要技术人员变动情况等与企业经营相关的重要信息进行讨论与分析。

(6)企业主要控股企业及参股企业的经营情况及业绩分析。

企业未来发展的前瞻性信息

(1)企业应当结合回顾的情况,分析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及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格局。产生重大影响的,应给予管理层基本判断的说明。

(2)企业应当向投资者提示管理层所关注的未来企业发展机遇和挑战。披露企业发展战略,以及拟开展的新业务、拟投资的新项目等。若企业存在多种业务的,还应当说明各项业务的发展规划。同时,企业应当披露新年度的经营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收入、成本费用计划以及新年度的经营目标,如销售额的提升、市场份额的扩大、成本升降、研发计划等,为达到上述经营目标拟采取的策略和行动。

(3)企业应当披露为实现未来发展战略所需的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以及资金来源情况,说明企业维持当前业务、完成在建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未来重大的资本支出计划等,包括未来已知的资本支出承诺、合同安排、时间安排等。同时,对企业资金来源的安排、资金成

本及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企业应当区分债务融资、表外融资、股权融资、衍生产品融资等项

目对企业未来资金来源进行披露。

企业应当结合自身特点对所有风险因素(包括宏观政策风险、市场或业务经营风险、财务风险、技术风险等)进行风险揭示,披露的内容应当充分、准确、具体。同时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介绍已(或拟)采取的对策和措施,对策和措施应当内容具体,具备可操作性。

【历年考题剖析】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中,属于不征税收入范围的是( )。(经济法-单选题-2012年)

A.财政拨款

B.租金收入

C.产品销售收入

D.国债利息收入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的范围。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征税收入。

点评:本题主要考核“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不征税收入”知识点。注意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是不同的意思。不征税收入不同于免税收入,从根源和性质来说,不征税收入不属于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收益,是专门从事特定目的的收入,理论上不应列为征收范围的收入范畴;免税收入是纳税人的应税收入总额的组成部分,只是国家为了实现某些经济和社会目标,在特定时期或者对特定项目取得的经济利益给予的税收优惠,而在一定时期又有可能恢复征税的收入范围。

简单说:不征税收入是根本不属于企业所得税征税范围的收入,现在不纳税,今后也不会纳税。免税收入是属于企业所得税征税范围,但是按照现在的政策是免税的,今后有可能会征税。

【答疑精华】

如何区分应税合并与免税合并?(中级会计实务)

解答:应税合并和免税合并是从被合并方是否需要交税的角度来区分的,免税合并是指,企业合并的所得税处理中,合并企业支付给被合并企业的非股权支付额不超过股权账面价值20%的,经税务部门批准,可以作为免税合并处理,即被合并企业不确认全部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不计算缴纳所得税。而且被合并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如果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可由合并企业继续按规定用以后年度实现的与被合并企业资产相关的所得弥补。除免税合并以外的合并是应税合并。

(1)应税合并

被合并企业:按照公允价值转让和处置资产,并缴纳所得税

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的资产,计税基础为公允价值

同一控制会计处理:按账面价值核算,产生递延所得税

非同一控制会计处理:按公允价值核算,不产生递延所得税

(2)免税合并

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的资产,计税基础为原账面价值

被合并企业:不缴纳所得税

同一控制会计处理:按账面价值核算,不产生递延所得税

非同一控制会计处理:按公允价值核算,产生递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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