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结束了,大家考后感觉怎么样?经过那么长时间、那么努力的备考,相信大家都会在这次考试中收获丰硕的成果!快登录网校论坛参与考后讨论,一起来聊一聊吧……详见本期网校关注!
【本期导读】
>李玉华老师讲解公司法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
>审计委员会与外聘审计师
>入错行敲响的7个警钟
>考后时光,如何更精彩
>2013年注会考后讨论帖
【名师专栏】
李玉华老师讲解公司法时的精彩语句(经济法)
(1)“谁选举谁罢免”,监事只能提出罢免的建议,不能直接罢免董事和高管,否则股东会和董事会岂不是太没有面子了。
(2)监事会主席不是由股东会指定的哦,是监事自己选举产生的。
(3)公司本来应当是两人以上,但是出现了很多规避的情况,比如一个人出资99%,另一个人出资1%,所以干脆允许一人公司的存在,但是对其要求更严,目的就在于防止一人公司滥用公司法人人格。
(4)共益权的行使不一定给股东带来直接的好处,自益权的行使往往给股东自己带来直接的好处。这里可以记忆为“四个请求和一个转让”都属于自益权,其他的都属于共益权。
(5)发起人忽悠大家一起来投资,出了问题当然要他来负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