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新闻】
1、专家建议尽快开征环境税
据《经济参考报》消息,开征环境税方案已上报国务院,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推进此事。今年作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国十条”)实施第一年,包括环保部、财政部等部委都在积极酝酿相应的细化政策措施。作为控制环境污染的重要措施,被停滞的环境税无疑再次被推向了“快车道”。多位专家建议,环境税税率应在“排污费”的基础上大幅提高,并将主要税收收入划归地方。环境税之所以前后酝酿五年之久仍未出台,是因为落实征收存在大量阻力。
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李全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关于环境税早已有过理论研论,停止推进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当时看来,环境税不是主要的税种;二是最大的阻力来自企业,特别是工业企业。尤其是非上市公司,本来就有避税、拖逃税的动力,更加反感多增加税种。《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除了企业方面带来的阻力外,目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已有较为完备的法律框架,一旦费与税之间融合或过渡,还需要解决很多技术问题。
环保部一位官员对记者坦言:“环境税的征税依据是企业的生产和排放数据,有些数据需要通过企业申报来获得,因此要增强相关部门的能力,配备相应设备,建立准确、可靠的排污申报和核实制度。”而多位业内人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目前环境税征收是个非常好的时机。地方政府治理大气污染的压力很大,除了加大环保核查力度外,征收环境税无疑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方法,可以增加企业成本和环保投入,用市场化的手段倒逼,淘汰一些环保意识差的企业,减少政府用行政手段强制关停的“阻力”。
2、国储品税惠进一步被明确
为支持国家商品储备业务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中央和地方部分商品储备政策性业务的有关税收政策。根据通知,两部门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此外,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通知明确,享受税收优惠的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是指接受中央、省、市、县四级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粮(含大豆)、食用油、棉、糖、肉、盐(限于中央储备)6种商品储备任务,取得财政储备经费或补贴的商品储备企业。该通知执行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根据通知,2013年1月1日以后已缴上述应予免税的税款,从企业应缴纳的相应税款中抵扣,2013年度内抵扣不完的,按有关规定予以退税。
3、中国考虑明年取消煤炭出口税
中国作为世界最大的煤炭生产国和消费国,现在正在考虑从2014年开始取消对动力煤出口征收的10%的关税,旨在平衡其国内煤炭供给量。如果这一提议得以实施,亚太市场的海运煤炭量将增加,从而威胁到澳大利亚在北亚地区的市场份额。不过,中国政府仍将继续控制每年的煤炭出口量,并且仅有四家企业拥有出口许可,它们分别是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神华集团以及五矿集团。
分析人士认为,如果取消煤炭出口税将加大中国煤炭产业的竞争,并刺激出口。新加坡大华继显控股有限公司的大宗商品分析师称:“中国的煤炭出口有可能重新夺回亚洲市场,尤其是在韩国、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市场。依照目前的市场价格来看,取消出口税后,中国出口煤炭的价格与澳大利亚相比将有很大的竞争力。”自2009年开始,中国成为煤炭净进口国。2012年,煤炭出口量仅为890万吨,与上一年相比下降39%,而且与政府批准的3800万吨出口定量相距甚远。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正是不具竞争力的价格,还有疲软的市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