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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新闻(2013.11.08)

2013-11-08 15:44  【 】【打印】【我要纠错

【财税新闻】

1、营改增前9月减税836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6日公布的全国“营改增”试点情况显示,截至9月底,全国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共计226.96万户,今年1—9月份全国“营改增”试点累计入库增值税871.06亿元,累计带来增值税减税836.06亿元。其中,原增值税纳税人减税470.72亿元,试点纳税人减税365.34亿元。因山东省税务系统上线“金税三期”管理软件、宁波遭遇台风征期延后,相关数据无法统计,实际减税额还将上升。今年8月1日起,我国把在上海、北京、江苏等地进行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推向全国。根据国务院关于“营改增”的安排部署,在全国试点推开之后,会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试点。

2、7日起征收三国浆粕临时税

11月6日,商务部发布2013年第75号公告。公告称,商务部决定自2013年11月7日起,对进口浆粕采取保证金形式的临时反倾销措施。商务部初步认定,在本案调查期内,原产于美国、加拿大和巴西的进口浆粕产品存在倾销,其中美国公司倾销幅度为18.7%-29.8%,加拿大公司倾销幅度为0.7%-50.9%,巴西公司倾销幅度为6.8%-49.4%,中国国内浆粕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商务部决定自2013年11月7日起,对进口浆粕采取保证金形式的临时反倾销措施。进口经营者在进口上述来源的该产品时,应依据初裁决定所确定的保证金率向中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本次反倾销调查涉及的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47020000、47032100、47061000和47063000,主要用于生产粘胶纤维(如粘胶短纤、粘胶长丝)等化学纤维(不含醋酸纤维)。

3、餐饮降营业税进入倒计时

“商务部正会同有关部门推动降低大众化餐饮营业税征收标准,力争降至3%,并规范中央厨房和连锁门店重复征税的问题。”商务部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业司副巡视员王惠英近日透露,“相关部门已关注到餐饮业目前面临的困境,财政部已经开始启动。”对此,中国烹饪协会副会长边疆认为,新政策的出台还会有一段时间,但是对于餐饮企业来说,已到了必须政策扶持的关键期。据王惠英透露,此次正在酝酿出台的餐饮扶持新政既有在现行税费制度上的减负,也有新出台的对早餐等大众化餐饮业务的税收资金支持。在现行餐饮税费制度减负的内容方面,主要涉及的是力争降低营业税、银行卡刷卡费和价格调节基金(物价调节税)。“商务部正会同有关部门推动降低大众化餐饮营业税征收标准,力争降至3%,并规范中央厨房和连锁门店重复征税的问题。将民生餐饮按照0.38%刷卡费率执行,其他的按0.78%的刷卡费率执行,价格调节基金等也将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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