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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实务(2013.12.23)

2013-12-23 16:15  【 】【打印】【我要纠错

【会计实务交流】

企业购置期房的会计处理

问题:单位购置营业用房为期房,需下个会计年度交房,目前需支付房款的一部分,房产取得后再付剩余部分及各种税费,预付的这部分款项,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解答:现行准则对于企业购买的期房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没有很明确的规定。这里提供两种处理方法,供您参考。

(1)企业只支付了部分房款,但未取得发票,会计处理时计入预付账款。

(2)企业支付了部分房款,且取得了发票,作为购入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固定资产,先记入“在建工程”科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纳税实务咨询】

商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所销售的货物是按差价开具发票,还是按货物的全额开具发票?收取的旧货如果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否抵扣进项税额?

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因此,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开具发票并计税。收取旧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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