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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实务(2013.12.24)

2013-12-24 14:51  【 】【打印】【我要纠错

会计实务交流】

报销时如何审核凭证粘贴单?

对“凭证粘贴单”的审核,一般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凭证粘贴单”上粘贴的各次车、船、飞机票别、车次、席别、出发和到达地点、日期、金额的单据,是否与报销单上填写的相符。

(2)粘贴的住宿费单据金额,是否与报销单上填写的相符。

(3)粘贴的市内交通费票据单价、张数和计算的金额是否与报销单上填写的相符。

(4)粘贴的订票费、退票费、邮电费、行李费、运输搬运费、资料费、文具费、会议交通费和其他等项费用原始报销单据,是否与报销单上填写的分项合计金额相符。

(5)检查厚纸板式的火车票是否将中间的夹层撕去,并依次粘贴牢固,决不允许用订书机装订车票和市内交通费成叠装订报销。

(6)对丢失车船票原始报销凭证后要求办理报销的,是否附有经过领导批准的人个书面情况检查报告书。

(7)对丢失住宿费单据的是否附有取得原住宿单位补开的住宿费单据或住宿费收费证明书。

【纳税实务咨询】

安置残疾人单位可否同时享受多项增值税优惠政策?(经济法基础)

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单位是否可以同时享受多项增值税优惠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1号)规定,安置残疾人单位既符合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条件,又符合其他增值税优惠政策条件的,可同时享受多项增值税优惠政策,但年度申请退还增值税总额不得超过本年度内应纳增值税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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